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2026年度涉企行政检查计划

2026-03-31 16:38 来源: 上海市文旅局

  一、工作目标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部署要求,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助力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按照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行政检查事项清单,制定2026年度行政检查计划。

  二、工作内容

  1.检查主体: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

  2.检查对象范围:本市文化市场经营主体

  3.检查项目:对文化、文物、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体育、版权等领域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工作。

  4.检查方式:

  分级分类监管:强化基于“风险+信用”的分级分类管理,在体育场所、演出场所、电影放映经营场所、印刷企业、网络文化企业、旅行社等领域实施差异化精准检查。

  跨部门综合监管:在画廊、歌舞娱乐场所、游艺娱乐场所、剧本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场所、宾旅馆、乡村民宿、不可移动文物等8个场所领域实施跨部门综合监管。

  “互联网+监管”:持续加强对线上涉嫌违法违规线索的核查研判,提高问题发现率。

  联合检查:除通过投诉举报、线索转办、上级交办等途径发生的“触发式检查”外,在以下领域开展有计划的跨部门联合抽查:一是“营业性演出举办单位”;二是“旅行社”。

  专项检查:结合文化市场实际情况,按照文旅部等上级部门相关文件要求,拟在2026年开展下列行动。

  (1)文化市场专项整治行动;

  (2)旅游市场秩序整治行动;

  (3)其他市场领域专项行动。

  其他:对通过投诉举报、线索转办、上级交办等途径发现的违法违规个案线索,要按照“触发式检查”要求开展。

  5.检查比例:原则上根据市区两级行政执法事项标准开展行政检查工作。

  三、工作要求

  1.强化贯彻执行。根据上级部门相关工作要求,强化对年度行政检查计划的制定及运用,按照程序申领行政检查计划编码,作为开展日常执法检查的依据。市文化旅游局各部门(单位)加强统筹指导,提高本市文化市场执法检查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2.强化综合监管。对同一检查对象实施跨领域的多项检查的,原则上应当采取集成执法方式合并一次进行。积极开展跨部门联合检查,对本市跨部门综合监管重点行业领域,根据跨部门综合监管联合检查计划有序推进。加强市区两级文旅部门以及与其他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衔接,形成上下贯通、全链条监管的工作格局。

  3.强化技术赋能。综合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手段,主动发现和识别违法违规线索,拓展“非现场检查”应用场景,丰富“无感监管”技术手段,通过技术赋能减少现场检查。

  4.明确上限频次。本市文化市场领域,原则上市区两级文旅部门对同一经营主体,根据经营主体风险等级,一个年度周期内最多实施12次行政执法检查。因投诉举报、转办交办、数据监测等情形确需检查或者经营主体申请实施检查的,可以不受频次上限限制。

  

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6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