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展示活动的通知

2018-04-11 01:23 来源: 上海市文旅局

各区文化(广)局、有关单位:

  2018年6月9日是我国“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根据《关于做好2018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展示活动筹备工作的函》(非遗函〔2018〕12号),为更好地筹备“文化和自然遗产日”非遗宣传展示活动,确保办出特色、办出成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突出非遗在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方面的作用。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结合时代要求继承创新,广泛开展人民喜闻乐见、参与体验性强的非遗宣传展示活动。

  二、工作重点

  (一)宣传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上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以及非遗知识,倡导见人见物见生活等保护理念。

  (二)全面展示近年来非遗保护工作优秀成果。

  (三)集中开展非遗社区传承传播活动。

  (四)贴近民众,广泛开展非遗进校园、进社区、进基层活动,推动形成人人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生动局面。

  三、总体安排

  (一)主题

  多彩非遗,美好生活

  (二)口号

  见人见物见生活

  非遗让生活更美好

  新时代、新生活、新传承

  四、市级活动安排

  (一)市文广影视局初定于6月8日在大世界举办“文化和自然遗产日”主会场活动,并通过举办启动仪式、开展精品展演等方式,广泛吸引市民参与,营造热烈的节庆氛围;

  (二)市文广影视局启动覆盖全市的“非遗在社区”——上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社区传承传播工作,并于“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当日组织全市社区文化活动中心集中开展社区非遗传承传播活动(我局将另行专门部署);

  (三)市文广影视局、市外办、长宁区人民政府定于6月7日指导社会力量举办第六届国际(上海)非遗保护论坛和相关专题展览活动;

  (四)市文广影视局将在全市范围进行活动布局,在各区和市级保护单位上报的活动方案中选择重点活动,设为“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市级活动的分会场。

  五、工作要求

  (一)尽早启动活动策划和宣传工作

  1.高度重视“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活动,配置优质资源,精心组织,认真筹备,按照市文广影视局统一部署,积极做好相关工作。

  2.及时制定“文化和自然遗产日”非遗宣传展示工作方案,及时通过媒体发布“文化和自然遗产日”非遗活动相关信息,倡导各区按照厉行节俭而又不失热烈的原则,确定本区“文化和自然遗产日”主场活动,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3.请各区和有关单位早筹划、早安排、早宣传,尽早与相关媒体、非遗保护学术研究机构、公共文化机构等单位沟通联系,广泛开展非遗进校园、进社区等活动,动员各方力量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4.广泛协调电视台、电台、报刊、杂志等媒体,鼓励通过开设“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活动专刊、专题,制作播出“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特别节目等方式营造“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的良好氛围。充分发挥社交媒体、直播平台、视频网站等新媒体的作用,鼓励新媒体结合自身特点,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传播活动。

  (二)分节点报送活动信息

  1.请各区文化(广)局和市级项目保护单位于4月16日前梳理本区或本单位“文化和遗产日”活动初步活动安排,填报活动计划表(见附件),以电子邮件形式报送至市非遗保护中心。市文广影视局将在筛选论证基础上,于5月初选择确定分会场活动。

  2.请各区文化(广)局和市级项目保护单位在上述工作基础上,于5月25日前确定活动信息,完善活动计划表,再次以电子邮件形式报送至市非遗保护中心。活动项目务必认真审核,确保信息准确。市文广影视局汇总整理后将在媒体发布,便于市民参与。每区报送活动不少于10项,按重要性排序。

  六、联系方式

  (一)政策咨询

  联系人:市文广影视局公共文化处(非遗处)茅正圆

  地  址:四川中路276号

  电  话:23128051    邮  箱:wgjswc@163.com

  (二)活动信息报送

  联系人:市非遗保护中心办公室  钱张帆

  地  址:古宜路125号

  电  话:54244133    邮  箱:shzx4133@163.com

 

  特此通知。

 

  附件:2018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期间非物质文化遗产活动计划表反馈表

 

 

 

                             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

                            2018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