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浦江游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

2021-02-05 16:29 来源: 上海市文旅局


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1年1月21日

  为切实做好本市浦江游览行业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避免人员聚集引发交叉感染,指导各浦江游览相关单位员工和游客做好个人防护,有效遏制病毒扩散和蔓延,减少新型冠状病毒危害,维护员工和游客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做到“防控机制到位、员工排查到位、设施物资到位、内部管理到位,特制定本工作指南。

  一、防控工作机制

  1、高度重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继续落实疫情防控单位主体责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管理, 坚决克服麻痹思想、松懈情绪和侥幸心理,始终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根据防控工作部署和疫情动态变化,全面统筹落实疫情防控工作和企业经营工作。

  2、结合实际制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按照市交通委最新规定明确疫情防控应急措施和处置流程,并确保有效实施。强化协调联动机制、疫情监测机制、信息报送机制,明确各部门具体职责。

  3、浦江游览航线运营管理应当根据国家、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的有关疫情防控工作的规定,把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作为企业经营的首要条件。

  4、各浦江游览相关单位在对外经营前应落实疫情防控所需的口罩、测温仪器等物资保障,确保满足疫情防控工作的需要。

  二、内部防控管理

  5、各浦江游览相关单位应分别成立防疫卫生工作专班,负责公共和办公场所清洁、通风工作,并建立清洁、通风的记录和检查台账,做到有据可查、有迹可循。电梯按钮、门把手、柜台扶梯等频繁接触部位应适当增加清洁次数。

  6、各浦江游览相关单位应分别建立员工的身体健康档案,加强本单位员工管理,非必要不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同时做好员工健康监测,遇有发热、咳嗽等症状时,应及时要求其前往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加强对返沪员工的排摸和跟踪管理,按照市防控办规定做好隔离观察、核酸检测等社区健康管理工作,切实做到员工健康状况的全覆盖、全掌握。对入住集体宿舍的员工,每日进行2次体温检测。及时掌握缺勤人员健康状况及出行轨迹。

  7、严格实行每日登记制度,使用指纹考勤机的单位应暂时停用,改用其他方式对进出人员进行登记。要尽量减少非本单位人员进入,确因工作需要的,应检测体温,并询问来源地、工作单位、接触疫情发生地区人员等情况,符合要求方可进入。

  8、设立可疑症状报告电话,员工进入办公及公共区域前必须测量体温并记录,员工中如有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不适症状时,要及时向本单位如实报告,不得带病上班,应及时安排就医并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

  9、加强员工防控宣传教育,指导和督促员工做好自我防护。办公区域人员之间宜保持1米以上距离,多人办公时按照《不同人群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口罩选择和使用技术指引》要求正确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品。工作场所应设置洗手设备或配备免洗清洁用品,进入办公区域前应洗手,接待外来人员双方正确佩戴口罩。

  10、保持办公区域通风换气,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首选自然通风,如室温因通风有所降低,应提醒工作人员适当加衣保暖。保持环境卫生,减少人员聚集和现场集体活动,减少会议频次,提倡召开视频或电话会议。

  11、加强员工集体用餐管理,建议实行错峰就餐,有条件时使用餐盒、分散用餐,加强循环使用餐具清洁。根据实际情况可采取错时上下班、弹性工作制或居家办公方式。

  12、密切关注员工心理健康,做好心理调适,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和工作量,倡导员工适度锻炼,推行健康生活方式。应对员工开展传染病预防知识、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事项的培训,确保员工上岗前具备必须的防控和处置知识与能力。

  三、疫情期间的防控举措

  (一)游览服务与管理

  13、浦江游览航线相关经营单位应完成疫情防控工作的全员培训,一线员工应熟悉掌握防控工作各项要求,并具有应急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

  14、浦江游览相关单位应做好限流措施,疫情期间浦江游览日接待量的最大承载量应按照国家、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执行。

  15、鼓励浦江游览实施预约制购票和游览,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智慧手段做好游客信息动态监测,以便在疫情防控期间及时与相关人员取得联系。应增配人员,加大巡查力度,对随意摘除口罩、随地吐痰等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不文明旅游等行为进行及时劝诫,切实维护好浦江游览秩序。

  16、各浦江游览相关单位应在主入口醒目位置进行公告,并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提示牌、广播、电子显示屏等平台等渠道,及时发布管理措施和疫情防控知识,提醒游客遵守相关防控的要求,帮助游客掌握防护要点、常识和注意事项,提升公众疫情防控意识,并公布当地疾病控制中心电话。在游客服务中心放置中英文防治新冠肺炎的宣传资料,免费向游客发放。

  17、各浦江游览相关单位一线服务员工必须全程正确佩戴口罩,注意个人卫生,不当众咳嗽和喷嚏,勤洗手,重点岗位可根据需要,做好相应的防护措施。

  18、加强群防群控,强化与属地的防疫、公安、文旅等部门联动,对不配合体温检测、随意吐痰、乱扔垃圾等游客不文明行为要予以制止和劝导,对明显违反防控规范的游客或有关行为,第一时间报告当地防控有关部门处置。

  19、游船码头及售票点应在入口处对游客一律按照上海“一网通办”中“随申码”(或健康码等)绿码标准进行核对,并进行体温测量,游客在测量体温、佩戴口罩后方可上船参加浦江游览,对体温高于37.3度的游客予以劝返,来自风险地区的游客应登记游客基本信息和健康状况。

  20、游览船上的各层船舱应从严管理,落实船舱的清洁和通风措施,关闭没有新风设施、自然通风条件和无法保证空气质量的室内船舱,合理安排船上游客的休息区域。疫情防控期间,按照市防控办《上海市集会类活动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要求,做好今冬明春各类文化旅游集会类活动的疫情防控管理。

  21、游览船上的工作人员应尽量引导游客之间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人群拥挤和聚集。游览船讲解员注意与游客保持1米以上距离,尽量采用无线的电子设备讲解。

  (二)卫生防疫

  22、各浦江游览相关单位内公用设施、电子触摸,为游客提供使用的拐杖、轮椅、雨伞、语音导游设备等物品做好日常清洁工作。游客服务中心内备有免洗清洁用品,免费供游客使用。各类购物商店应加强通风换气,通过引导减少人员聚集。

  23、各浦江游览相关单位做好办公及公共区域垃圾箱(桶)日常清洁工作,保持区域内环境整洁。增设废弃口罩回收专用箱(桶),同时设立相关指引标志,及时收集并清运。

  24、各浦江游览相关单位办公及公共区域卫生间应通风良好,卫生设施完善,须配备洗手液、一次性擦手纸,并确保供水正常和烘干机正常使用。便池、洗手台、把手等重点部位每两小时清洁一次,地漏每天冲洗,保持卫生。

  25、游船码头应强化停车场防控和卫生管理,团队和自驾车辆实行分区停放,车辆宜隔位停放,引导游客分批上船。

  26、游览船上的桌椅摆放,尽量采取隔位就坐的方式控制人员聚集,保证游客间距,桌椅每天至少清洁两次。

  27、游览船上的餐厅、包厢室内空间应确保及时通风和清洁。餐厅应关闭没有通风条件的包厢,游客就餐应实行分餐制。科学控制就餐宾客数量,确保防控能力与接待能力相匹配。

  (三)疑似感染者应对措施

  28、各浦江游览相关单位发现疑似感染者,应第一时间与所在区疾控部门进行联系,报告疑似感染者基本信息,移送至专门的场所,等待疾控部门到现场处置。同时对疑似感染者所接触的区域及时进行处理,清洁时做好个人防护。

  29、发现的疑似感染者被确诊后,行动路径上与该游客接触过的工作人员、游客应及时进行医学观察,并配合有关方面做好密切接触者的防控措施,最大限度减少交叉感染的风险。

  30、已发现病例的单位,要实施“内防扩散、外防输出”的防控策略,加强病例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接触者追踪管理、做好疫点清洁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