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
2021-02-18 16:14
来源: 上海市文旅局
目 录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
三、名词解释
四、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五、部门预算表
1. 2021年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2. 2021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3. 2021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4.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2021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6.2021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7.2021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部门预算经济分类预算表
8.2021年部门“三公”经费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表
六、其他相关情况说明
七、项目经费情况说明
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主要职能
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是主管本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和文物工作的市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局级,加挂上海市广播电视局、上海市文物局牌子。
主要职能包括:
1.贯彻执行有关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文物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研究起草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文物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2.拟订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事业和产业以及文物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旅游跨区域规划。推进文化和旅游与科技、教育、金融、交通、工业等融合发展。
3.拟订重大文化和旅游活动中长期规划。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和旅游活动,指导重点文化和旅游设施建设、产业园区建设和区域性特色产业群建设。组织上海旅游整体形象推广,制定市场推广和开发战略,指导重要旅游产品开发和推广工作,拟订红色旅游等专项规划。
4.指导、管理本市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5.负责本市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公共服务,组织开展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公共服务的体系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推进本市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负责本市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指导和组织开展各类群众性文化活动。
6.指导和组织实施本市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文物科技创新发展,负责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发布行业数据。
7.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8.指导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产业发展。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组织实施本市文化和旅游资源的普查、挖掘、保护和开发利用。
9.负责培育和发展文化和旅游市场,对文化和旅游市场进行行业监管,推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负责组织和指导、管理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协调相关部门处置行业突发应急事件。
10.负责对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实施广播电视节目评价工作,指导本市电视剧行业发展和电视剧创作生产。监督管理、审查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
11.监督管理本市广播电视频率、频道资源以及有线网络规划和建设,组织实施广播电视科技重大项目建设,保障本市广播电视网络传播传输安全。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
12.负责本市文物保护、管理和利用工作。组织协调考古发掘和出土文物抢救工作,指导协调博物馆开展业务和学术交流活动以及博物馆间的交流、协作与资源共享。
13.指导、管理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文物对外及对港澳台的交流工作,管理驻沪外交机构和国际组织举办的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文物等活动。
14.拟订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文物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市级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文物行业社会组织开展工作。
15.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机构设置
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部门预算是包括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本部以及下属21家预算单位的综合收支计划。
本部门中,行政单位1家,事业单位21家,具体包括:
1. 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本部
2. 上海少年儿童图书馆
3.上海中国画院
4.上海美术馆
5.上海市剧本创作中心
6.上海市群众艺术馆
7.上海市油画雕塑院
8.刘海粟美术馆
9.上海市社会文化管理处
10.上海艺术研究中心
11.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人才培训交流中心
12.上海当代艺术博物馆
13.上海世博会博物馆
14.上海交响乐团
15.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老干部服务中心
16.上海市广播电视监测中心
17.上海市文物保护研究中心
18.上海鲁迅纪念馆
19.上海市历史博物馆
20.上海市旅游质量监督所
21.上海市文化和旅游事业发展中心
22.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中心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预算:是市级预算主管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两部分。
(二)项目支出预算:是市级预算主管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为完成行政工作任务、事业发展目标或政府发展战略、特定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编制的年度支出计划。
(三)“三公”经费:是与市级财政有经费领拨关系的部门及其下属预算单位使用市级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主要安排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国际合作交流、重大项目洽谈、境外培训研修等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主要安排全国性专业会议、国家重大政策调研、专项检查以及外事团组接待交流等执行公务或开展业务所需住宿费、交通费、伙食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主要安排编制内公务车辆的报废更新,以及用于安排市内因公出差、公务文件交换、日常工作开展等所需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021年,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预算支出总额为101,02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预算86,983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7,499万元。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86,983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7,499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为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预算为0。财政拨款支出主要内容如下: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科目78,433万元,主要用于本市相关文化场馆运行经费和文化、旅游、文物、广播电视管理工作经费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4,67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社会保障、离退休经费等。
3.“卫生健康支出”科目1,60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经费等。
4.“住房保障支出”科目2,26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为在职人员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021年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 |||
编制部门: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 | 单位:元 | ||
本年收入 | 本年支出 | ||
项目 | 预算数 | 项目 | 预算数 |
一、财政拨款收入 | 869,827,441 | 一、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 914,532,075 |
1. 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 869,827,441 |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52,669,309 |
2. 政府性基金 | 三、卫生健康支出 | 18,633,071 | |
二、事业收入 | 112,078,142 | 四、住房保障支出 | 24,421,192 |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 |||
四、其他收入 | 28,350,064 | ||
收入总计 | 1,010,255,647 | 支出总计 | 1,010,255,647 |
2021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 ||||||||
编制部门: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 | 单位:元 | |||||||
项目 | 收入预算 | |||||||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功能分类科目名称 | 合计 | 财政拨款收入 | 事业收入 | 事业单位 经营收入 | 其他收入 | ||
类 | 款 | 项 | ||||||
207 |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 914,532,075 | 784,326,022 | 103,100,109 | 27,105,944 | |||
207 | 01 | 文化和旅游 | 720,731,619 | 599,519,259 | 97,112,271 | 24,100,089 | ||
207 | 01 | 01 | 行政运行 | 55,701,377 | 53,109,377 | 2,592,000 | ||
207 | 01 | 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20,759,257 | 20,759,257 | |||
207 | 01 | 03 | 机关服务 | 2,096,012 | 2,096,012 | |||
207 | 01 | 04 | 图书馆 | 30,872,754 | 30,560,361 | 312,393 | ||
207 | 01 | 05 | 文化展示及纪念机构 | 169,835,727 | 157,212,586 | 12,623,141 | ||
207 | 01 | 07 | 艺术表演团体 | 109,651,882 | 34,909,715 | 74,742,167 | ||
207 | 01 | 08 | 文化活动 | 9,825,600 | 9,825,600 | |||
207 | 01 | 09 | 群众文化 | 44,286,019 | 44,286,019 | |||
207 | 01 | 10 | 文化和旅游交流与合作 | 9,665,414 | 9,665,414 | |||
207 | 01 | 11 | 文化创作与保护 | 91,056,536 | 65,081,079 | 6,305,457 | 19,670,000 | |
207 | 01 | 12 | 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 | 16,693,589 | 16,693,589 | |||
207 | 01 | 13 | 旅游宣传 | 89,353,298 | 88,356,854 | 996,444 | ||
207 | 01 | 14 | 文化和旅游管理事务 | 27,222,459 | 26,874,616 | 347,843 | ||
207 | 01 | 99 | 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 | 43,711,695 | 40,088,780 | 3,129,113 | 493,802 | |
207 | 02 | 文物 | 171,863,005 | 162,936,506 | 5,920,644 | 3,005,855 | ||
207 | 02 | 04 | 文物保护 | 12,234,714 | 12,114,043 | 120,671 | ||
207 | 02 | 05 | 博物馆 | 159,628,291 | 150,822,463 | 5,799,973 | 3,005,855 | |
207 | 08 | 广播电视 | 21,937,451 | 21,870,257 | 67,194 | |||
207 | 08 | 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6,778,600 | 6,778,600 | |||
207 | 08 | 99 | 其他广播电视支出 | 15,158,851 | 15,091,657 | 67,194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52,669,309 | 46,728,741 | 5,215,568 | 725,000 | |||
208 | 05 |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 52,669,309 | 46,728,741 | 5,215,568 | 725,000 | ||
208 | 05 | 01 | 行政单位离退休 | 9,270,796 | 9,270,796 | |||
208 | 05 | 02 | 事业单位离退休 | 2,496,930 | 2,496,858 | 72 | ||
208 | 05 | 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27,110,765 | 23,143,778 | 3,483,661 | 483,326 | |
208 | 05 | 06 |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 13,469,578 | 11,496,069 | 1,731,835 | 241,674 | |
208 | 05 | 99 |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 321,240 | 321,240 | |||
210 | 卫生健康支出 | 18,633,071 | 16,078,270 | 2,247,120 | 307,681 | |||
210 | 11 |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 18,570,071 | 16,015,270 | 2,247,120 | 307,681 | ||
210 | 11 | 01 | 行政单位医疗 | 3,701,543 | 3,701,543 | |||
210 | 11 | 02 | 事业单位医疗 | 14,868,528 | 12,313,727 | 2,247,120 | 307,681 | |
210 | 99 | 其他卫生健康支出 | 63,000 | 63,000 | ||||
210 | 99 | 99 | 其他卫生健康支出 | 63,000 | 63,000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24,421,192 | 22,694,408 | 1,515,345 | 211,439 | |||
221 | 02 | 住房改革支出 | 24,421,192 | 22,694,408 | 1,515,345 | 211,439 | ||
221 | 02 | 01 | 住房公积金 | 16,253,224 | 14,526,440 | 1,515,345 | 211,439 | |
221 | 02 | 03 | 购房补贴 | 8,167,968 | 8,167,968 | |||
合计 | 1,010,255,647 | 869,827,441 | 112,078,142 | 28,350,064 |
2021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 ||||||
编制部门: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 | 单位:元 | |||||
项目 | 支出预算 | |||||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功能分类科目名称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类 | 款 | 项 | ||||
207 |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 914,532,075 | 308,308,553 | 606,223,522 | ||
207 | 01 | 文化和旅游 | 720,731,619 | 228,722,682 | 492,008,937 | |
207 | 01 | 01 | 行政运行 | 55,701,377 | 55,701,377 | |
207 | 01 | 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20,759,257 | 20,759,257 | |
207 | 01 | 03 | 机关服务 | 2,096,012 | 2,096,012 | |
207 | 01 | 04 | 图书馆 | 30,872,754 | 15,537,223 | 15,335,531 |
207 | 01 | 05 | 文化展示及纪念机构 | 169,835,727 | 31,540,141 | 138,295,586 |
207 | 01 | 07 | 艺术表演团体 | 109,651,882 | 30,423,488 | 79,228,394 |
207 | 01 | 08 | 文化活动 | 9,825,600 | 9,825,600 | |
207 | 01 | 09 | 群众文化 | 44,286,019 | 26,751,493 | 17,534,526 |
207 | 01 | 10 | 文化和旅游交流与合作 | 9,665,414 | 9,665,414 | |
207 | 01 | 11 | 文化创作与保护 | 91,056,536 | 29,478,263 | 61,578,273 |
207 | 01 | 12 | 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 | 16,693,589 | 5,226,912 | 11,466,677 |
207 | 01 | 13 | 旅游宣传 | 89,353,298 | 8,506,076 | 80,847,222 |
207 | 01 | 14 | 文化和旅游管理事务 | 27,222,459 | 12,998,178 | 14,224,281 |
207 | 01 | 99 | 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 | 43,711,695 | 12,559,531 | 31,152,164 |
207 | 02 | 文物 | 171,863,005 | 69,681,009 | 102,181,996 | |
207 | 02 | 04 | 文物保护 | 12,234,714 | 4,000,234 | 8,234,480 |
207 | 02 | 05 | 博物馆 | 159,628,291 | 65,680,775 | 93,947,516 |
207 | 08 | 广播电视 | 21,937,451 | 9,904,862 | 12,032,589 | |
207 | 08 | 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6,778,600 | 6,778,600 | |
207 | 08 | 99 | 其他广播电视支出 | 15,158,851 | 9,904,862 | 5,253,989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52,669,309 | 49,007,743 | 3,661,566 | ||
208 | 05 |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 52,669,309 | 49,007,743 | 3,661,566 | |
208 | 05 | 01 | 行政单位离退休 | 9,270,796 | 6,166,556 | 3,104,240 |
208 | 05 | 02 | 事业单位离退休 | 2,496,930 | 2,260,844 | 236,086 |
208 | 05 | 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27,110,765 | 27,110,765 | |
208 | 05 | 06 |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 13,469,578 | 13,469,578 | |
208 | 05 | 99 |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 321,240 | 321,240 | |
210 | 卫生健康支出 | 18,633,071 | 18,570,071 | 63,000 | ||
210 | 11 |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 18,570,071 | 18,570,071 | ||
210 | 11 | 01 | 行政单位医疗 | 3,701,543 | 3,701,543 | |
210 | 11 | 02 | 事业单位医疗 | 14,868,528 | 14,868,528 | |
210 | 99 | 其他卫生健康支出 | 63,000 | 63,000 | ||
210 | 99 | 99 | 其他卫生健康支出 | 63,000 | 63,000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24,421,192 | 24,421,192 | |||
221 | 02 | 住房改革支出 | 24,421,192 | 24,421,192 | ||
221 | 02 | 01 | 住房公积金 | 16,253,224 | 16,253,224 | |
221 | 02 | 03 | 购房补贴 | 8,167,968 | 8,167,968 | |
合计 | 1,010,255,647 | 400,307,559 | 609,948,088 |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 |||||
编制部门: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 | 单位:元 | ||||
财政拨款收入 | 财政拨款支出 | ||||
项目 | 预算数 | 项目 | 合计 | 一般公共预算 | 政府性基金预算 |
一、 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 869,827,441 | 一、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 784,326,022 | 784,326,022 | |
二、 政府性基金 |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46,728,741 | 46,728,741 | ||
三、卫生健康支出 | 16,078,270 | 16,078,270 | |||
四、住房保障支出 | 22,694,408 | 22,694,408 | |||
收入总计 | 869,827,441 | 支出总计 | 869,827,441 | 869,827,441 |
2021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 ||||||
编制部门: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 | 单位:元 | |||||
项目 |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 |||||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功能分类科目名称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类 | 款 | 项 | ||||
207 |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 784,326,022 | 275,671,314 | 508,654,708 | ||
207 | 01 | 文化和旅游 | 599,519,259 | 204,459,136 | 395,060,123 | |
207 | 01 | 01 | 行政运行 | 53,109,377 | 53,109,377 | |
207 | 01 | 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20,759,257 | 20,759,257 | |
207 | 01 | 03 | 机关服务 | 2,096,012 | 2,096,012 | |
207 | 01 | 04 | 图书馆 | 30,560,361 | 15,224,830 | 15,335,531 |
207 | 01 | 05 | 文化展示及纪念机构 | 157,212,586 | 30,917,000 | 126,295,586 |
207 | 01 | 07 | 艺术表演团体 | 34,909,715 | 15,681,321 | 19,228,394 |
207 | 01 | 08 | 文化活动 | 9,825,600 | 9,825,600 | |
207 | 01 | 09 | 群众文化 | 44,286,019 | 26,751,493 | 17,534,526 |
207 | 01 | 10 | 文化和旅游交流与合作 | 9,665,414 | 9,665,414 | |
207 | 01 | 11 | 文化创作与保护 | 65,081,079 | 27,801,620 | 37,279,459 |
207 | 01 | 12 | 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 | 16,693,589 | 5,226,912 | 11,466,677 |
207 | 01 | 13 | 旅游宣传 | 88,356,854 | 8,159,632 | 80,197,222 |
207 | 01 | 14 | 文化和旅游管理事务 | 26,874,616 | 12,650,335 | 14,224,281 |
207 | 01 | 99 | 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 | 40,088,780 | 8,936,616 | 31,152,164 |
207 | 02 | 文物 | 162,936,506 | 61,374,510 | 101,561,996 | |
207 | 02 | 04 | 文物保护 | 12,114,043 | 3,879,563 | 8,234,480 |
207 | 02 | 05 | 博物馆 | 150,822,463 | 57,494,947 | 93,327,516 |
207 | 08 | 广播电视 | 21,870,257 | 9,837,668 | 12,032,589 | |
207 | 08 | 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6,778,600 | 6,778,600 | |
207 | 08 | 99 | 其他广播电视支出 | 15,091,657 | 9,837,668 | 5,253,989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46,728,741 | 43,067,175 | 3,661,566 | ||
208 | 05 |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 46,728,741 | 43,067,175 | 3,661,566 | |
208 | 05 | 01 | 行政单位离退休 | 9,270,796 | 6,166,556 | 3,104,240 |
208 | 05 | 02 | 事业单位离退休 | 2,496,858 | 2,260,772 | 236,086 |
208 | 05 | 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23,143,778 | 23,143,778 | |
208 | 05 | 06 |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 11,496,069 | 11,496,069 | |
208 | 05 | 99 |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 321,240 | 321,240 | |
210 | 卫生健康支出 | 16,078,270 | 16,015,270 | 63,000 | ||
210 | 11 |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 16,015,270 | 16,015,270 | ||
210 | 11 | 01 | 行政单位医疗 | 3,701,543 | 3,701,543 | |
210 | 11 | 02 | 事业单位医疗 | 12,313,727 | 12,313,727 | |
210 | 99 | 其他卫生健康支出 | 63,000 | 63,000 | ||
210 | 99 | 99 | 其他卫生健康支出 | 63,000 | 63,000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22,694,408 | 22,694,408 | |||
221 | 02 | 住房改革支出 | 22,694,408 | 22,694,408 | ||
221 | 02 | 01 | 住房公积金 | 14,526,440 | 14,526,440 | |
221 | 02 | 03 | 购房补贴 | 8,167,968 | 8,167,968 | |
合计 | 869,827,441 | 357,448,167 | 512,379,274 |
2021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 ||||||
编制部门: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 | 单位:元 | |||||
项目 |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 |||||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功能分类科目名称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类 | 款 | 项 | ||||
合计 |
2021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部门预算经济分类预算表 | |||||
编制部门: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 | 单位:元 | ||||
项目 |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 ||||
部门预算经济分类科目编码 | 经济分类科目名称 | 合计 | 人员经费 | 公用经费 | |
类 | 款 | ||||
301 | 工资福利支出 | 256,360,460 | 256,360,460 | ||
301 | 01 | 基本工资 | 39,458,922 | 39,458,922 | |
301 | 02 | 津贴补贴 | 46,325,710 | 46,325,710 | |
301 | 03 | 奖金 | 2,166,750 | 2,166,750 | |
301 | 07 | 绩效工资 | 92,328,469 | 92,328,469 | |
301 | 08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 23,143,778 | 23,143,778 | |
301 | 09 | 职业年金缴费 | 11,496,069 | 11,496,069 | |
301 | 10 |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 14,943,142 | 14,943,142 | |
301 | 11 |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 1,072,128 | 1,072,128 | |
301 | 12 |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 1,020,652 | 1,020,652 | |
301 | 13 | 住房公积金 | 14,526,440 | 14,526,440 | |
301 | 99 |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 9,878,400 | 9,878,400 | |
302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91,405,443 | 91,405,443 | ||
302 | 01 | 办公费 | 3,912,063 | 3,912,063 | |
302 | 02 | 印刷费 | 628,500 | 628,500 | |
302 | 03 | 咨询费 | 1,969,200 | 1,969,200 | |
302 | 04 | 手续费 | 74,527 | 74,527 | |
302 | 05 | 水费 | 831,700 | 831,700 | |
302 | 06 | 电费 | 3,939,000 | 3,939,000 | |
302 | 07 | 邮电费 | 4,343,280 | 4,343,280 | |
302 | 09 | 物业管理费 | 39,519,243 | 39,519,243 | |
302 | 11 | 差旅费 | 2,106,978 | 2,106,978 | |
302 | 12 | 因公出国(境)费用 | 903,422 | 903,422 | |
302 | 13 | 维修(护)费 | 6,253,874 | 6,253,874 | |
302 | 14 | 租赁费 | 4,953,552 | 4,953,552 | |
302 | 15 | 会议费 | 747,300 | 747,300 | |
302 | 16 | 培训费 | 771,500 | 771,500 | |
302 | 17 | 公务接待费 | 1,168,074 | 1,168,074 | |
302 | 18 | 专用材料费 | 530,400 | 530,400 | |
302 | 25 | 专用燃料费 | 24,000 | 24,000 | |
302 | 26 | 劳务费 | 2,113,332 | 2,113,332 | |
302 | 27 | 委托业务费 | 1,954,550 | 1,954,550 | |
302 | 28 | 工会经费 | 3,854,020 | 3,854,020 | |
302 | 29 | 福利费 | 4,274,640 | 4,274,640 | |
302 | 31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1,637,000 | 1,637,000 | |
302 | 39 | 其他交通费用 | 2,210,568 | 2,210,568 | |
302 | 99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2,684,720 | 2,684,720 | |
303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8,427,328 | 8,427,328 | ||
303 | 01 | 离休费 | 8,380,528 | 8,380,528 | |
303 | 02 | 退休费 | 46,800 | 46,800 | |
310 | 资本性支出 | 1,254,936 | 1,254,936 | ||
310 | 02 | 办公设备购置 | 1,161,236 | 1,161,236 | |
310 | 99 | 其他资本性支出 | 93,700 | 93,700 | |
合计 | 357,448,167 | 264,787,788 | 92,660,379 |
[if !mso]>
部门“三公”经费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表 | ||||||
编制部门: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 | 单位:万元 | |||||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 |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数 | |||||
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接待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
小计 | 购置费 | 运行费 | ||||
946.66 | 524.96 | 240.45 | 181.25 | 15.00 | 166.25 | 1,182.22 |
其他相关情况说明
一、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946.66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8.57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524.96万元,与2020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81.25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8.57万元,主要原因是较2020年减少1辆公务车辆更新,同时部门又新增2家预算单位公务用车运行费。
(三)公务接待费240.45万元。与2020年预算持平。
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2021年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部门)下属1家机关和1家参公事业单位财政拨款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1,182.22万元。
三、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1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19,543.6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90.1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9,353.47万元。2021年本部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金额6,074.28万元,其中,预留给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政府采购项目预算为170.00万元。
四、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本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本部门22个预算单位开展了2021年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编报工作,编报绩效目标的项目110个,涉及项目预算资金52,508.68万元。
项目经费情况说明
公共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项目经费情况说明
一、项目概述
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管理项目负责推进本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公共图书馆、文化馆事业发展,推动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指导推进全市群众性文化活动开展,加强文化类社会组织管理。
二、立项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2.《上海市公共文化服务保障与促进条例》;3.《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三、实施主体
本项目主管单位为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具体实施单位为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
四、实施方案
1、1-2月,确定全年公共文化和旅游工作计划方案。
2、3-6月,完成购买服务项目的招标采购工作,并逐项执行。
3、7-10月,各项工作推进。
4、11-12月,总结、成果梳理。
5、全年内针对有时效性的工作或者临时重要活动,根据实际工作安排推进。
五、实施周期
2021年1月-12月
六、年度预算安排
项目总预算1015.70万元。
七、绩效目标
详见单位的《财政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境内外文化旅游宣传推广项目经费情况说明
一、项目概述
境内外文化旅游宣传推广项目通过各种形式渠道推广上海都市文化旅游形象。项目旨在吸引境内外游客来沪旅游意愿,引导市民游客在沪旅游消费,推广上海文化旅游资源,达到提升上海文化旅游目的地城市形象的目标,是推动上海文化和旅游业发展的一项重点工作,是上海建设世界著名旅游城市,贯彻“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高质量助力上海创造新时代城市发展的重要内容。
二、立项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2、《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函〔2014〕121号);3、《关于促进上海旅游高品质发展加快建成世界著名旅游城市的若干意见》(沪府发〔2018〕33号);4、《上海市旅游条例》;5、《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旅游局关于促进上海入境旅游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沪府办发〔2018〕34号);6、《上海市“十四五”时期深化世界著名旅游城市建设规划的建议》;7、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相关职责。
三、实施主体
本项目主管单位为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具体实施单位为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
四、实施方案
1、1-2月,确定全年境内外文化旅游宣传推广工作计划方案。
2、3-6月,完成大部分项目的招标采购工作,并具体执行。
3、7-10月,项目推进。
4、11-12月,项目总结、成果梳理。
5、全年内针对有时效性的工作或者临时重大活动,根据实际工作安排推进。
五、实施周期
2021年1月-12月
六、年度预算安排
项目总预算2818.73万元。
七、绩效目标
详见单位的《财政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上海旅游节经费项目经费情况说明
一、项目概述
上海旅游节以“人民大众的节日”为定位,以“走进美好与欢乐”为主题,通过丰富多彩、各具特色的上海各区节庆活动,推进“一带一路”战略对旅游业的发展要求,吸引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和广泛参与。上海旅游节是上海建设世界著名旅游城市节庆盛典的标志,结合观光、休闲、娱乐、文体、会展、美食、购物于一体的旅游体验以及近百项市民参与的节庆活动,向海内外集中展现四季上海都市风光、都市文化和都市人文的无穷魅力。
二、立项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2.《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国发[2009]41号);3.《国民旅游休闲实施纲要2014-2020》;4.《上海市旅游条例》;5.《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2016-2020年).
三、实施主体
本项目主管单位为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具体实施单位为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四、实施方案
1月—2月,策划2021年上海旅游节总体方案;
3月—4月,开展2021年上海旅游节招展工作;确定旅游节年度主视觉;
5月—8月,确定2021年上海旅游节各项活动,开幕活动方案,宣传方案;
9月,举办2021年上海旅游节;
10月,进行2021年上海旅游节总结。
五、实施周期
2021年1月—10月
六、年度预算安排
项目总预算1156.95元。
七、绩效目标
详见单位的《财政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购书经费项目经费情况说明
一、项目概述
为推动公共图书馆事业的科学发展,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我馆将购书经费主要用于上海少年儿童图书馆中外纸质图书、数字图书、期刊、图书加工、玩具图书、新馆储备图书等组成。通过对经费的合理使用从而丰富全市少年儿童纸质和数字图书资源,并推动少儿图书馆事业的持续发展。
二、立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
三、实施主体
本项目主管单位为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具体实施单位为上海少年儿童图书馆。
四、实施方案
我馆通过合理配置图书资源,将项目用于上海少年儿童图书馆中外纸质图书、数字图书、期刊、图书加工、玩具图书及新馆储备图书等。我馆计划于2021年3月项目经费下达后启动实施,计划3月至6月完成政府采购项目招投标流程后付款。电子图书、玩具图书及图书加工费计划3月至9月根据采购制度完成流程后付款。期刊计划11月根据读者需求征订后根据采购制度完成流程后付款。
五、实施周期
2021年3月-12月
六、年度预算安排
项目总预算835.40万元。
七、绩效目标
详见单位的《财政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藏品征集经费情况说明
一、项目概述
藏品征集费用于收藏有价值的艺术作品,用于学术研究与公益性展出。画作以公益性展出的形式展出,体现画院的文化积累、画师作品收藏体系的完整性,为海派美术的发展收集资料,普及中国传统文化。
二、立项依据
根据《全国重点美术馆评估办法》。 按上海中国画院艺委会委员评审后决定。
三、实施主体
本项目主管单位为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具体实施单位为上海中国画院。
四、实施方案
主要征集庆祝建党100周年主题创作作品,为夯实和丰富馆藏美术资源,也为建党100周年献礼,征集收藏这批作品有一定的历史意义。
五、实施周期
2021年1月-12月
六、年度预算安排
项目总预算1740万元。
七、绩效目标
详见单位的《财政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程十发美术馆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一、项目概述
程十发美术馆是市级公益性美术馆,是“十三五”时期上海文化设施建设的重点项目之一 ,是上海的一处文化新地标。具有作品展陈、学术研究、教育推广、文化交流、收藏保管、公共服务六大功能,融社会性、艺术性、学术性一并发展。程十发美术馆运行项目经费包括:场馆运行费、展览经费、公共教育活动经费、线上美术馆内容制作、文献资料费、文化创意类、公益性宣传品设计费。
二、立项依据
依据《上海市美术馆管理办法(试行)》、市财政关于公益性事业单位管理的相关规定等。
根据市场询价、电费按电费单及全国重点美术馆评估标准。
关于调整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预算支出标准的通知 沪财预[2017]92号
《关于加快本市文化创意产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简称文创“50条”;《文化自信-习近平提出的时代课题》
三、实施主体
本项目主管单位为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具体实施单位为上海中国画院。
四、实施方案
1、程馆展览:涵盖研究展系列、合作展系列、常设展系列、策划展等四个类别共计10个展览项目计划的筹备、实施与日常管理等。
2、公教活动:程十发美术馆的公教内容主要分为公共讲座、漫游美术馆、工作坊和志愿者服务等。
3、场馆运行经费:程十发美术馆物业管理费、展览导览人员服务费、能耗费用、日常运行管理消耗及设备购置费等。
4、文献资料费:采购2021年度美术类期刊、相关图书资料及购买网络文献等服务。
5、文化创意类公益性宣传品设计:文化创意部将以上海中国画院馆藏藏品为基础,通过元素提取再创作的模式,挖掘当下中国画的历史、文化、社会意义来设计一系列与馆藏画内容紧密相连,并且符合当代人们审美情趣的公益性宣传品,提高美术馆整体服务水平,从而发挥其宣传、教育的作用。
6、线上美术馆内容制作:对在线美术馆的内容数据进行采集制作上传更新。
五、实施周期
2021年1月-12月
六、年度预算安排
项目总预算1252.24万元。
七、绩效目标
详见单位的《财政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物业管理费项目经费情况说明
一、项目概述
上海美术馆(中华艺术宫)主体建筑由2010年上海世博会中国国家馆改建而成,于2012年10月1日开馆。主题建筑包含0米层及夹层、33米层、41米层、49米层展厅,60米层展厅(贵宾接待厅与餐厅),南广场活动区,地下停车库、员工餐厅、典藏库房、学术报告厅、艺术教育区、艺术交流区等功能区域。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的主要工作内容为:物业综合管理、建筑物及公共设备维保、安保管理、环境卫生与保洁管理、公共服务管理等。同时通过物业管理外包服务实现:绿化摆放与养护管理、垃圾清运、虫害治理、观众满意度调查、物耗管理等。按照市政府采购中心的采购管理,艺术宫已于2018年10月完成2019-2021年度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一招三年的政府采购。
二、立项依据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中华艺术宫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沪发改投(2012)059号、《国际博物馆协会章程》、 《全国重点美术馆评估办法》、 政府采购招投标文件。
三、实施主体
本项目主管单位为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具体实施单位为上海美术馆。
四、实施方案
2021年物业管理费项目将贯穿全年实施,每季度对物业管理公司的工作质量进行考核。
五、实施周期
2021年1月-12月
六、年度预算安排
项目总预算3879.79万元。
七、绩效目标
详见单位的《财政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基本运行费项目经费情况说明
一、项目概述
中华艺术宫主要用于展现中国近现代艺术成就,举办国际国内艺术展览和交流活动的综合性大型展览建筑。其内部功能由藏品库区、陈列展示区、技术及办公用房、交流教育及观众服务设施等部分组成。各项能耗为满足市民、游客审美、学习、休闲、观光提供理想参观场所,保障场馆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转,并确保达到场馆展品温度和湿度的要求,以及保证观众舒适的观展体验。2016年艺术宫经第三方专业能源审计机构根据《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源审计导则》评价标准审计,各项评级指标整体优良;公益性保险和医疗保障服务为了保障中华艺术宫建筑、各设施设备系统、馆内工作人员及入馆观众的正常运行和安全,合理规避因自然灾害及意外事故造成的不必要损失;中华艺术宫14米层屋顶现有“九州清晏”整体公共绿地,遵循自然、生态的绿化理念,形成"河水清澈、四季常青"的绿化景观模式。大力推行“绿化让城市更美好”的发展理念和降低城市热岛效应的节能环保措施。
二、立项依据
根据中华艺术宫运营方式进行来控制基本运营费用。
三、实施主体
本项目主管单位为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具体实施单位为上海美术馆。
四、实施方案
2021年基本运行费将贯穿全年实施,每月按计划推进实施。
五、实施周期
2021年1月-12月
六、年度预算安排
项目总预算1240.50万元。
七、绩效目标
详见单位的《财政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设备运行维护保养费项目经费情况说明
一、项目概述
中华艺术宫是集公益性、学术性于一身的近现代艺术博物馆,以收藏保管、学术研究、陈列展示、普及教育和对外交流为基本职能,坚持立足上海、携手全国、面向世界。自开馆试展后,参照国际艺术博物馆运行的经验,逐步建立了政府主导下理事会决策、学术委员会审核、基金会支持的“三会一体”运营架构。 中华艺术宫作为一个免费开放公益性的场馆,丰富了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加速了精神文明的建设,传播了先进文化方向。本项目是为了确保中华艺术宫日常运营、展品和观众安全,而针对相关设施设备及建筑物整体进行日常维护保养、检测及维修。
二、立项依据
《国际博物馆协会章程》、《全国重点美术馆评估办法》。
三、实施主体
本项目主管单位为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具体实施单位为上海美术馆。
四、实施方案
2021年设备运行维护保养费将贯穿全年实施,为保证中华艺术宫场馆的可持续性运行,本项目中的各类运行设备维护保养及维修配件是中华艺术宫履行其社会职能的基础保障,七个系统(配电系统、暖通系统、给排水系统、电梯系统、智能化系统、消防系统、其它设施设备)及建筑物整体通过经常性地维护和维修,让中华艺术宫的硬件基础处于长期稳定可靠状态中,用于满足中华艺术宫对实现其社会效益所必须的参观环境、展品环境、活动环境、办公环境等的要求。
五、实施周期
2021年1月-12月
六、年度预算安排
项目总预算1211.97万元。
七、绩效目标
详见单位的《财政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艺术创作项目经费情况说明
一、项目概述
在市文旅局的领导下,围绕上海舞台艺术的创作,推进上海市舞台艺术精品创作的选题研发、剧本研讨、排演推进等工作。
二、立项依据
中心职能:剧目节目创作的策划、咨询、管理、服务及创作活动的组织、服务等。市文旅局新剧目评选展演评审经费、市委宣传部关于扶持民营剧团通知精神、市委宣传部、市文旅局年度重点创作会议精神等。
三、实施主体
本项目主管单位为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具体实施单位为上海市剧本创作中心。
四、实施方案
围绕宣传部、文旅局的工作要求,中心将继续以“百部精品”选题研发、剧本研讨、排演推进等具体工作为抓手,开拓思路,积极进取,繁荣上海舞台艺术创作、推动上海重点剧目创作。
五、实施周期
2021年1月-12月
六、年度预算安排
项目总预算251.24万元。
七、绩效目标
详见单位的《财政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市民文化节项目经费情况说明
一、项目概述
上海市民文化节是全面展示上海群众文化建设的丰硕成果和市民文化风采的平台,贯通全年,覆盖全市,于活动中积极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经费主要是用于承办上海市民文化节中的市级赛事和各区专项活动的经费补贴,对各项赛事成果进行推广,对赛事活动进行公益广告的投放宣传,项目工作平台开发与维护以及相关工作经费等。
二、立项依据
本项目立项主要依据分别为:
(1)中共中央2015年10月3日发布《中共中央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
(2)国务院发布《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
(3)《中共上海市委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的实施意见》;
(3)《财政部关于印发〈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07〕157号);
(4)《财政部关于重新修订印发<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文资[2012]4号);
(5)上海市委宣传部和市财政局制定《上海市市级宣传文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沪财教[2014]34号)。
三、实施主体
本项目主管单位为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具体实施单位为上海市群众艺术馆。
四、实施方案
2021年上海市民文化节将贯穿全年举办。其中,2月发布总体安排,启动新一年工作。
活动举办时间为:2021年3月至2021年1月。分春、夏、秋、冬四个阶段推进。
春季:2021年3月-6月中旬。
夏季:2021年6月中旬-8月底。
秋季:2021年9月-11月。
冬季:2021年12月-2022年1月。
市民文化节活动于2021年3月22日启动,举办覆盖全市的“文化服务日”活动。
五、实施周期
2021年1月-12月
六、年度预算安排
项目总预算800万元。
七、绩效目标
详见单位的《财政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基本运行费项目经费情况说明
一、项目概述
上海油画雕塑院基本运行项目(保安及展厅服务:主要内容为我院人员、车辆、物品进出的安全工作,院雕塑大厅安全管理工作,院美术馆安全维护及专业辅导等工作)
二、立项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2015年12月27日主席令第36号;2.《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国务院令第421号;3.《博物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9号;4.关于实行《2020年度人力防范最低合同指导价》的通知(沪【保协】第016号)
三、实施主体
本项目主管单位为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具体实施单位为上海油画雕塑院。由院美术馆、保安及相关部门,统筹协调、合作推进,为我院的各项艺术创作、展览及研究工作提供支持。
四、实施方案
该项目执行贯穿2021年全年。主要是为保障上海油画雕塑院各项安全工作,确保艺术展览顺利展示,助推“上海文化”品牌实施建设落地生根。
五、实施周期
2021年1月-12月
六、年度预算安排
项目总预算121.32万元。
七、绩效目标
详见单位的《财政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基本运行费项目经费情况说明
一、项目概述
刘海粟美术馆是我国首座以个人名字命名的省市级国家美术馆,是集收藏保管、学术研究、展览陈列、教育推广、文化交流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艺术博物馆。1995年3月16日建成并正式对外开放。新馆地处长宁区延安西路凯旋路口的海粟绿地内,按国家重点美术馆标准建设,总建筑面积为12540平方米,新馆于2016年3月19日试运行,8月18日正式开馆运行。刘海粟美术馆隶属于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是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刘海粟美术馆运行所需基本运行费均市级财政承担。刘海粟美术馆基本运行经费主要包含两项内容:物业管理费和能耗费(水电网)。
二、立项依据
刘海粟美术馆是对外开放的公共场所,为提高刘海粟美术馆整体服务水平,确保美术馆正常运营的必要需求,立项主要依据分别为:
(1)《刘海粟美术馆物业管理考核办法》;
(2)《刘海粟美术馆物业管理工作质量考核表》;
(3)《上海市2021年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
三、实施主体
本项目主管单位为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具体实施单位为上海刘海粟美术馆。
四、实施方案
1、能耗费(水电)为每月根据实际使用情况按月付款;
2、能耗费(网络)为集市采购,采购编号下达后进行集市采购挑选;
3、物业管理费为集中采购,一招三年,2021年为第一年,已在2020年12月进行项目提前启动工作。
五、实施周期
2021年1月-12月
六、年度预算安排
项目总预算755.33万元。
七、绩效目标
详见单位的《财政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上海文广文物市场受理与管理工作项目经费情况说明
一、项目概述
依据相关法规负责对本市文化、旅游及广播电视、文物文博、娱乐、演出等市场实施日常管理工作,承担上海市文化旅游局(市广播电视局、市文物局)行政许可事项及公共服务项目的受理、审核工作,承担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广播电视局、市文物局)行政许可档案管理工作,并对各区政务服务窗口及行政许可档案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本项目贯穿全年。本项目经费主要用于受理大厅运维、行政许可事项等受理和审核费用、文化旅游市场日常勘验工作、行政许可档案装订整理服务等。
二、立项依据
《上海市文化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行政许可法》
《文广影视行政许可档案管理办法》
市政府《关于完善社区服务促进社区建设实施意见》(沪府发【2007】19号)
《市文化旅游局十四五规划》
三、实施主体
本项目主管单位为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具体实施单位为上海市社会文化管理处。
四、实施方案
2021年本项目将贯穿全年实施。每个工作日开放受理大厅,正确受理行政许可申请。每个工作日及时进行行政许可受理审批。每个工作日完成行政许可档案整编工作。每月进行文化市场的日常监管至少两次。每年形成调研报告至少一篇。每月培训受理、管理、咨询人员至少两次次,提供高质量服务。每月指导区、社区三级受理服务窗口人员至少一次。
五、实施周期
2021年1月-12月
六、年度预算安排
项目总预算291.63万元。
七、绩效目标
详见单位的《财政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艺档资料存档、加工利用专用业务经费项目经费情况说明
一、项目概述
档案利用、全市艺术档案业务指导、剧目录像、艺档征集与管理、艺档利用和宣传。
二、立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2016修正)
三、实施主体
本项目主管单位为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具体实施单位为上海艺术研究中心。
四、实施方案
根据各项业务工作,制定了各项内控制度和流程,如业务指导蓝皮书,规定了业务指导的各种细节做到了业务指导的统一性;档案征集制度,规定了不同的征集方式走不同的流程,保证征集档案复核档案及财务规定;展览制度,规定了展览举办的流程,招标细节,确保展览有序、合法合规;档案整理规范,根据我馆档案整理经验,按不同载体规范其整理方法形成规范。我馆每年初还会制定当年的重要工作任务项目书、工作计划表,每季度配合督查督办,保证业务工作保质、保量、按实完成。2021年,我馆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 围绕市文旅局的中心任务,提供好各项服务,以传承城市历史文脉为重要责任,有效地做好舞台艺术档案的收藏、开发、利用工作,为上海舞台艺术的繁荣发展、为上海文化软实力的提升发挥更大作用。(一)联合市档案局共同推出艺术档案行业规范(二)传承非遗文化,举办“吴双艺个人艺术展及档案捐赠仪式” (三)围绕“京胡实物档案抢救项目”做好一系列征集、保护、宣传及提升文化价值工作(四)响应国家“一带一路”战略,举办《中国传统文化国际巡展》(第三站)(五)围绕建党百年这一重要历史节点,做好优秀传统文化的抢救、保护和传播准备。
五、实施周期
2021年1月-12月
六、年度预算安排
项目总预算306.53万元。
七、绩效目标
详见单位的《财政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培训业务活动专项经费情况说明
一、项目概述
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人才培训交流中心是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直属财政差额补助事业单位。主要职能包括:承担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下达的全市文化和旅游行业人才培训和岗位知识更新教育工作;承担全市文化和旅游行业人才服务工作;承担全市文化和旅游行业人才研究工作;承担全市文化和旅游行业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职称培训和考试工作。该项预算即为财政资金支持开展各项业务的经费。
二、立项依据
本项目立项主要依据分别为:
(1)《中共上海市委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的实施意见》;
(2)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度工作计划;
(3)《财政部关于重新修订印发<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文资[2012]4号);
三、实施主体
本项目主管单位为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具体实施单位为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人才培训交流中心。
四、实施方案
2021年各业务项目贯穿全年举办。包括文旅从业人员万人培训计划、旅游导游考试、文旅人才服务工作、文旅部上海干部培训基地工作等。
五、实施周期
2021年1月-12月
六、年度预算安排
项目总预算527.9万元。
七、绩效目标
详见单位的《财政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当代馆基本运行费项目经费情况说明
一、项目概述
上海当代艺术博物馆作为一个开放的机构和公益性展馆,以促进城市文化事业发展为目标,以艺术收藏、展览展示、设计研究与展示、建筑研究与展示、文创研究与开发、艺术研究、艺术出版、学术交流、公共教育、公共服务为基本功能。本项目是当代馆正常运行的重要保障,主要包含展览组织管理服务费、能源使用费、场馆物业管理费、互联网自媒体以及云服务费、文献库费、场馆保险及专业咨询费等、运行日常耗用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二、立项依据
1、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关于对上海当代艺术博物馆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沪发改社[2011]077号)
2、中共上海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文件《关于同意调整市文化旅游局所属部分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的批复》(沪委编委[2020]5号)
3、《关于调整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预算支出标准的通知》(沪财预[2017]92号)
4、《上海市美术馆管理办法》
三、实施主体
本项目主管单位为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具体实施单位为上海当代艺术博物馆。
四、实施方案
当代馆基本运行费贯穿当代馆全年始终,其中:1、场馆物业管理费:负责建筑设施设备、安全保卫、环境绿化保护、公共服务、行政后勤保障管理;2、能源使用费:为展馆内灯光、温度、服务等配置完善并提供水、电、冷热气、网络、通讯等日常能源;3、展览组织管理服务主要指展览组织管理提供人力资源,建立展览专业服务人才队伍,其中管理人员不少于7人,专业人员不少于16人(专业范围:艺术、管理、设计、中文、外语、出版、编辑、档案、财务、运行等);4、运行日常耗用费:主要归集日常办公管理中业务、行政等日常物耗,按月度实施有必要的日常耗用品采购和验收;5、文献库费:进行展览文献收集、归档、购;图书馆书籍购买、入库、陈列,文献展展陈等;6、场馆保险及专业咨询费:确保公众责任险和人员密集时期的展览会责任险购买;专业咨询包含法律、造价、财务监理等各项重要内部控制管理事务;7、互联网自媒体以及云服务费:官网全年维护由当代馆设立专人,与维护方进行每日实时沟通,确保网站实时顺畅运转;云服务费主要是云存储服务费;8、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一辆公务用车的保险费、维修费及汽油费支出。
五、实施周期
2021年1月-12月
六、年度预算安排
项目总预算1991.35万元。
七、绩效目标
详见单位的《财政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展馆展示及运行费项目经费情况说明
一、项目概述
世博馆为国际展览局唯一官方博物馆和官方文献研究中心,世博馆新馆于2017年5月1日正式对外开放运行。世博馆以传承世博遗产,延续世博效应为宗旨,全面展示世博会的历史、2010年上海世博会盛况和未来各届世博会。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与国际展览局关于世博会博物馆的合作备忘录》及其《补充协议》条款,世博馆应履行世博会博物馆作为国际展览局官方博物馆在传承、研究和利用世博遗产方面的责任。作为国内首个国际性博物馆,世博馆致力于成为全球世博文化与创新的知识库,世界博览事业的展示中心、推介中心、教育中心、培训中心和文献中心,并为世博文化交流提供平台,以期成为国际组织落户上海的标杆,逐步实现国展局第二总部的功能。上海世博会博物馆的主要职责:收集、保护、展示世博会有关展品和纪念品,从事与世博会相关的研究和文献记录,开展世博知识的教育培训和宣传推介等。鉴于编办为世博会博物馆的工作定位,博物馆的展示及运行是日常工作的主要内容,项目包括日常运营设备的维护,能耗,临展办展,开放服务等内容。
二、立项依据
本项目立项主要依据分别为:
(1)上海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复的(沪编【2011】8号文;
(2)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与国际展览局关于世博会博物馆的合作备忘录》及其《补充协议》条款:世博馆应履行世博会博物馆作为国际展览局官方博物馆在传承、研究和利用世博遗产方面的责任。
三、实施主体
本项目主管单位为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具体实施单位为上海世博会博物馆。
四、实施方案
展馆展示及运行工作主要包括开放服务、世博馆新馆建筑体、常设展厅、临展厅、特效影厅、多功能厅等场地的设备设施维护和消防技防维护,同时还包括常设展八个展厅开放服务及临展厅、特效影厅、多功能厅等场地的功能性服务。“展馆展示及运行费”项目是保证世博馆能够开展工作的最基本经费保证,也是世博馆是否能够顺利开展其职能工作的必要保障。该项目从2011年世博馆筹建开始立项,每年都向财政申请财政预算,是世博馆正常运行之根本。
五、实施周期
2021年1月-12月
六、年度预算安排
项目总预算为2040.83万元。
七、绩效目标
详见单位的《财政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基本运行费项目经费情况说明
一、项目概述
上海交响乐团是上海国有文艺院团改革试点,在全国职业交响乐团范围内率先实现团厅一体发展运营模式。上海交响乐团音乐厅于2014年9月开幕,迅速成为世界古典音乐新的中心和上海具有国际意义的文化地标。经过五年多的运营,上海交响乐团音乐厅不但承担上海交响乐团服务上海、代言上海的主要舞台,而且成为世界优秀交响乐团来华演出的重要合作方。音乐厅承担了上海交响乐团音乐季、上海夏季音乐节、上海新年音乐会、上海新春音乐会、上海乐队学院、上海艾萨克・斯特恩国际小提琴比赛、MAP音乐地图、AEP中国艺术拓展计划等品牌活动,还邀请了纽约爱乐乐团、维也纳爱乐乐团、巴黎管弦乐团、慕尼黑爱乐乐团、北德广播易北爱乐乐团、伦敦交响乐团、马勒室内乐团等世界一流乐团进驻演出。基本运行费为上海交响乐团(上海交响乐团音乐厅)开展业务工作提供能源、舞台设备、办公场地等基本硬件保障和物业服务等软件保障,是乐团实现“亚洲顶尖、世界一流”改革发展目标的重要基础保障。 上海交响音乐博物馆由上海地产集团与上海交响乐团联合成立,位于宝庆路3号,由上海地产集团负责日常管理运营,上海交响乐团负责展陈维护。博物馆展陈基本方案由上海交响乐团制定,经专家反复论证后予以实施。维护工作以保障展陈为主,同时根据年度目标进行调整补充,确保博物馆成为上海音乐艺术普及教育的一张名片。
二、立项依据
本项目立项主要依据分别为:
(1)物业费用以政府采购招投标中标金额为基准;
(2)能源费用参考以往发生的费用及需要保障的相关活动估算;
(3)舞台智能化、数据支撑系统和通用设备设施维保专项经费以政府采购招投标中标金额为基准;
(4)上海交响音乐博物馆展陈维护费用由博物馆的定位及展陈设计决定,投入运营前经过多次专家咨询论证。"
三、实施主体
本项目主管单位为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具体实施单位为上海交响乐团。
四、实施方案
上海交响乐音乐厅根据上海交响乐团组织演出、活动的具体时间具体实施。
上海交响音乐博物馆全年开放。
五、实施周期
2021年1月-12月
六、年度预算安排
项目总预算1552.29万元。
七、绩效目标
详见单位的《财政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老干部活动经费项目经费情况说明
一、项目概述
为本系统内离退休老干部提供活动场所并组织有关活动,如举办文体比赛、开展课程等,丰富老干部精神文化生活,全方位提升服务质量。
二、立项依据
沪委老[2014]11号 关于开展“看改革成果、看经济发展、看社会进步”主题活动的通知;沪委组[2016]发字15号 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沪委组[2016]发字15号 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沪委办发[2017]8号 中共上海市委办公厅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本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三、实施主体
本项目主管单位为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具体实施单位为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老干部服务中心。
四、实施方案
1、老干部每周开办七个大学课程内容(书法大字、书法小字、国画山水、国画花鸟、英语、插画、烘焙)
2、每周组织离退休活动(组织生活、医疗咨询、支部活动等)
3、阶段性组织开展老干部活动(书画展、摄影展、象棋比赛、乒乓比赛、影评活动等)
4、老干部兴趣小组(监听监视、园地、合唱队、京剧沙龙、桥牌、80分、乒乓等)
5、老干部正能量活动(网宣小组)
6、组织开展“三看”活动以及结合重大节庆主题活动等。
五、实施周期
2021年1月-12月
六、年度预算安排
项目总预算为41.3万元。
七、绩效目标
详见单位的《财政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广播电视监测监管平台-运维项目经费情况说明
一、项目概述
对上海市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值守系统进行运行维护,实现广播电视安全播出指挥调度信息及时、有效、有序发布,各类监测数据及告警信息智能筛选和分析汇总,保障上海市广播电视的安全播出。对上海市有线数字电视综合监测系统进行运行维护,实现对上海市区广播电视节目内容的智能化识别和监测分析。对上海市广播电视技术监测系统进行运行维护,实现对上海市中短波、调频广播、地面电视、卫星电视等各类广播电视节目播出质量的技术监测,各类监测数据及告警信息智能筛选和分析汇总,保障上海市广播电视的安全播出。
二、立项依据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28号)、《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总局第62号令)、《全国广播电视监测监管总体发展规划纲要》。
三、实施主体
本项目主管单位为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具体实施单位为上海市广播电视监测中心。
四、实施方案
(1)日常运维:每月定期进行设备检查、系统巡检,日常操作支持,按月提交书面维护报告;
(2)应急响应:对设备故障等各类系统突发问题及时响应和系统恢复,提交书面故障处理单;
(3)系统优化:定期对系统功能修正错误、完善以及性能优化,产品软件更新升级。
五、实施周期
2021年1月-12月
六、年度预算安排
项目总预算为139.31万元。
七、绩效目标
详见单位的《财政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文物保护研究经费项目经费情况说明
一、项目概述
文物保护研究项目旨在提升上海市水下文化遗产、不可移动文物保护、文物研究等领域的水平;为执法机关提供鉴定评估意见,为公众提供个人收藏文物鉴定咨询意见;向社会宣传文物保护知识,提升社会文物保护整体水平。
二、立项依据
本项目立项主要依据分别为:
1.习近平总书记 建设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考古学
2.上海市民间收藏文物鉴定咨询推荐单位工作规程
3.文物博函[2016]1661号 国家文物局关于指定第二批涉案文物鉴定评估机构的通知
4.沪文物[2015]104号 关于协助实施上海市地下文物埋藏考古调查的通知"
三、实施主体
本项目主管单位为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具体实施单位为上海市文物保护研究中心。
四、实施方案
1.组织实施水下考古调查;
2.完成红色地图编制、航运遗产研究;
3.定期举办民间收藏文物公益鉴定咨询活动;
4.应办案机关委托,及时、专业地进行文物鉴定评估;
5.举办红色文化进校园等文物保护宣传活动。
五、实施周期
2021年3月-12月
六、年度预算安排
项目总预算223.80万元。
七、绩效目标
详见单位的《财政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基本运行费项目经费情况说明
一、项目概述
为确保国家一级博物馆及安全风险一级单位上海鲁迅纪念馆、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鲁迅墓、上海市文物保护单位鲁迅故居日常运行、安全对外开放,需要设置安保岗位配备保安队员,维持纪念馆、鲁迅墓、鲁迅故居观众参观秩序、展厅中文物展品的保护等。鲁迅纪念馆目前是虹口区反恐重点目标单位、治安保卫重点单位、消防重点单位。根据属地虹口公安部门的相关要求,我馆作为治安保卫重点单位需要配备二级或以上资质的专业保安公司。2019年,我馆通过上海市政府采购网公开招标,确定中标单位,更换了具有一级资质的专业保安公司。鲁迅墓目前是虹口区反恐重点目标单位。鲁迅故居目前是虹口区反恐重点目标单位、消防重点单位。纪念馆、故居根据反恐以及消防工作的要求,需要通过专业部门的指导,制定相关防范预案、措施,组建义务消防队等,全体保安队员需要定期开展消防、反恐培训和演练。
二、立项依据
上海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2015年12月27日主席令第36号、《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国务院令第421号;、《博物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9号、关于实行《2020年度人力防范最低合同指导价》的通知(沪【保协】第019号)
三、实施主体
本项目主管单位为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具体实施单位为上海鲁迅纪念馆。
四、实施方案
根据属地虹口公安部门的相关要求,我馆作为区治安保卫重点单位,需聘请二级或以上资质的专业保安公司。按照上海政府采购相关规定,2021年此项经费330万元,在400万元限额内,进行集市采购。全年服务费按季度进行支付:2021年3月;2021年6月;2021年9月;2021年11月
五、实施周期
2021年1月-12月
六、年度预算安排
项目总预算330万元。
七、绩效目标
详见单位的《财政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历博新馆运行经费项目经费情况说明
一、项目概述
本项目是上海市历史博物馆与上海革命历史博物馆有机整合的成果,承载了上海深厚的文化底蕴和光荣的革命历史,完整而深刻地诠释了上海城市精神的内涵。通过与市民的密切互动,大力弘扬城市精神,使市民更热爱上海、更积极地投身上海的城市建设,为上海美好的明天而努力奋斗。该项目的实施将为实现历史文物资源的社会共享创造便利条件,为公众提供一个汲取知识、获得教育和陶冶情操的文化教育场所。每年的消防、物业设施设备维护、能耗、开放服务以及临展都是经常性工作内容,保障整个展馆对外正常开放。实行专人管理、专户储存。严守纪律,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力度,目标就是确保专款专用。
二、立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馆藏文物预防性保护方案编写规范》(WW/T 0066-2015)、《馆藏文物保存环境质量检测技术规范》(WW/T 0016-2008)、《博物馆照明设计规范》(GB/T 23863-2009)、《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关于安装消防物联网远程监测管理系统的通知》沪黄消委【2016】3号、《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收费标准》、《安全防范工程建设与维护保养费用预算编制方法》(GA/T 70—2014)、《中国文物博物馆工作人员职业道德准则》、结合上海市历史博物馆的运营特性,制定相关的管理制度及措施: 《合同审批流程与管理办法》、《支付申请流程与管理办法》《政府采购制度与操作流程》、《节能管理办法》、《设施维修保养管理办法》、《强电系统管理办法》、《给排水系统运行管理办法》、《弱电系统管理办法》、《空调系统管理办法》、《气体灭火系统运行管理办法》、《电梯系统运行管理办法》、《机房管理办法》、《停电应急预案》、 《室内消火栓系统维护管理办法》《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维护管理办法》、《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维护管理办法》、《防烟排烟系统维护管理办法》、《门禁开关管理办法》、《消防报警处理服务流程》、《反恐防暴管理办法》、《施工监管管理办法》、《消防水使用管理办法》、《日常维修维护管理办法》、《物业工作质量考核办法与要求》、《档案管理办法》、《接待会务岗位操作规程》、《报刊邮件管理办法》、《礼仪服务管理办法》、《接待会务岗位操作规程》
三、实施主体
本项目主管单位为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具体实施单位为上海市历史博物馆。
四、实施方案
上海市历史博物馆新馆作为“十三五”期间规划建设的市级重大文化设施之一,位于人民广场历史文化风貌区,响应上海打造“一轴双心”文化空间新格局;是整合红色历史资源,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的需要;是再现上海悠久历史,诠释上海城市精神的需要;是健全博物馆门类,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需要;是提高文化软实力,建设国际文化大都市的需要;是弘扬中华优秀历史文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需要。新馆的建成给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注入强劲的活力,同时也给认知邻域带来了巨大的变化,为新时期文化的大发展大繁荣创造了 必要性。
五、实施周期
2021年1月-12月
六、年度预算安排
项目总预算2308.70万元。
七、绩效目标
详见单位的《财政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办展等业务活动经费情况说明
一、项目概述
为贯彻落实响应打造“文化强国”的号召,对标一级博物馆的运营要求,坚持为社会发展服务,在新形式下,我馆广开思路、与时俱进,策划实施办出了多个具有本馆特色的有影响、受欢迎、适应不同层次受众要求的临时展览。2021年展览项目在2020年运营基础上,在质量和层次上都有所提高。
二、立项依据
博物馆展陈、研究与宣传职能;上海市历史博物馆文物科研、社会宣传教育职能、新馆筹建等要求。
三、实施主体
本项目主管单位为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具体实施单位为上海市历史博物馆。
四、实施方案
结合馆重大活动、新馆建设的推进、选择合适的媒体,扩大宣传,塑造我馆良好的社会形象;上海在不断嬗变的近代历史进程中形成了有着自己特色和内涵丰富的城市精神,让大家了解上海城市,了解上海文化遗产;展现我馆学术成果,宣传新馆筹建,为开馆做宣传舆论准备;保障科研活动有交流、宣传、服务平台;为展览作宣传;普及上海历史知识,服务市民文化需求;整理上海历史中最具有代表意义的文物、文献资料,解读上海城市发展的历史碑铭,对新馆筹建所用文物作深入研究,为上海历史研究、普及留下珍贵的第一手史料和阅读产品,以利社会共享。
五、实施周期
2021年1月-12月
六、年度预算安排
项目总预算1494.36万元。
七、绩效目标
详见单位的《财政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旅游投诉热线项目经费情况说明
一、项目概述
“旅游投诉热线座席人员经费项目”,是通过外包服务的形式,建立起的一支专业负责962020上海旅游热线、12345市民服务热线文旅行业转办工单办理的队伍,已成为上海旅游咨询、投诉热线电话接待及热线工单办理的重要力量,协助市旅游质量监督的所承担起上海旅游投诉案件座席接听的工作职责,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了切实的帮助和有效的服务。
二、立项依据
近年来旅游投诉案件受理量每年呈不断增长的趋势,受理渠道包括来电、来访、书面寄件或快递、“12345”市民服务热线、“12301”国家文化和旅游部旅游投诉平台、信访等。2012年起“12345”市民服务热线开始运行,2016年“12301”国家文化和旅游部旅游投诉平台开始运行,随着两个线上旅游投诉案件受理平台的开通,质监所需要承担每日转办工单收发、回复等新增的工作,且工单转办量也呈逐年增长的趋势。由于质监所编制人员20人,实际在编人数15人(项目立项时间2016年时),要全面、有效完成各渠道旅游投诉案件受理、处理及其他市旅游质量监督所职能工作,存在人员紧张的情况。自2016年起,市旅游质量监督所正式向原市旅游局、市财政局申请立项“旅游投诉热线服务项目”并获得审批。
三、实施主体
本项目主管单位为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具体实施单位为上海市旅游质量监督所。
四、实施方案
承办“12345”市民服务热线文旅行业转办工单的办理业务。全年实行8:00-20:00小时制,全天候以热线工单办理、话务接听为主。
五、实施周期
2021年1月-12月
六、年度预算安排
项目总预算312.5万元。
七、绩效目标
详见单位的《财政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旅游行业数据采集和发展研究项目经费情况说明
一、项目概述
本项目立足本单位旅游行业数据采集和发展研究两大职能,以上海文旅发展为研究对象,重点围绕上海旅游节等重大活动、会展行业相关数据的采集、行业相关热点,通过产业发展沟通研究、数据信息调研学习等方式,构建上海旅游行业数据统计、监测、分析和研究平台,并基于平台数据信息,撰写及发布重大活动舆情、信息等各类研究报告和观点文章。根据上海建设世界著名旅游城市的要求,上海旅游统计和分析涵盖的范围还不够广、产业发展基础性研究不够系统和深入,重点不够突出,本项目拟通过加大旅游行业数据统计、监测和研究建立旅游行业信息收集、分析、运用体系,着力推进旅游信息互通。
二、立项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
2、《上海市旅游条例》第五条、第六条、第十七条、第二十四条、第三十三条;
3、市政府《关于加快上海旅游业发展、建设世界著名城市的意见》;
4、市政府《关于促进上海旅游高品质发展加快建设成世界著名旅游城市的若干意见》;
5、上海市办公厅《关于促进上海入境旅游发展若干意见》。
三、实施主体
本项目主管单位为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具体实施单位为上海市文化和旅游事业发展中心。
四、实施方案
分四个阶段性目标:第一季度:通过对现有的数据情况的了解和调研,明确数据统计要素、范围、渠道、方法;
第二季度:收集相关基础信息,通过技术手段,建立科学的统计方法;第三季度:及时对数据信息进行统计、分析;第四季度:将相关数据信息及节庆活动、舆情分析报政府部门、对外发布。
五、实施周期
2021年1月-12月
六、年度预算安排
项目总预算50万元。
七、绩效目标
详见单位的《财政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项目经费情况说明
一、项目概述
对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优化存量,开拓增量,不断开拓创新;进一步完善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体系,提升文旅公共服务能级,推动本市文化事业和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经费主要用于:1.市属旅游咨询服务中心运营,提升旅游咨询服务的国际化、标准化、智能化水平。保障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平台信息采集工作及软硬件设施设备安全有效运行。提升上海旅游业咨询服务系统,积极为上海建设世界著名旅游城市发挥作用。2.通过组织文旅系列活动推动长三角文化旅游公共服务一体化发展;通过轨道交通街区图、多媒体触摸屏、旅游景区道路交通指引标志等项目的实施,提升本市文化旅游公共服务水平;计划三至五年时间实现上海旅游咨询服务点全覆盖,为市民提供家门口的资讯服务。3.上海所有A级景区接入A级旅游景区客流实时监测系统,新评A级景区在评定后两年内实现接入。4.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中国花卉博览会、上海旅游节等重大活动期间,在本市各旅游咨询服务中心营造宣传氛围。5.丰富文化旅游公共书吧服务功能,提高读者体验,提升市民游客获得感。
二、立项依据
本项目立项主要依据分别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关于促进上海旅游高品质发展加快建成世界著名旅游城市的若干意见》、上海市贯彻《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实施方案、《关于全力打响上海“四大品牌”率先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上海市旅游条例》、《上海市会展业条例》《上海在线新文旅发展行动方案》
三、实施主体
本项目主管单位为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具体实施单位为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中心。
四、实施方案
1.旅游咨询服务体系:机场、火车站的直属旅游咨询中心全年无休,正常运营,全市各咨询服务中心运营正常,服务规范。
2.便民惠民体系:一季度确定各项活动方案,根据时间安排提前1-2月签约实施,四季度全部完成;旅游触摸屏、轨道交通站点街区图、景区交通指引标志将在项目委托招标后推进实施。
3.文化旅游场所安全运营态势监测:根据项目情况,拟二季度订立合同,按合同约定实施。
4.重大活动配套保障服务:在上海旅游节、进博会、国庆节等重大活动和传统节日期间对全市各中心营造宣传氛围;
五、实施周期
2021年1月-12月
六、年度预算安排
项目总预算1041.45万元。
七、绩效目标
详见单位的《财政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