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的意见》的通知

2018-07-24 07:30 来源: 上海市文旅局

上海广播电视台、上海教育电视台、各区广播电视台: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近日印发了《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的意见》,现将此文转发给你们,请你们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印发《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的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

                            2018年7月24日

(联系人:周培雯      联系电话:231280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