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的意见》的通知
2018-07-24 07:30
来源: 上海市文旅局
上海广播电视台、上海教育电视台、各区广播电视台: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近日印发了《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的意见》,现将此文转发给你们,请你们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印发《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的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
2018年7月24日
(联系人:周培雯 联系电话:231280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