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立即停止播出“O泡果奶”等违规广告的通知》的通知

2018-06-15 05:06 来源: 上海市文旅局

上海广播电视台、上海教育电视台、各区广播电视台:

  近日,我局收到《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立即停止播出“O泡果奶”等违规广告的通知》(广电办发〔2018〕37号),现把此文转发给你们。

  请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高度重视,立即对照通知要求自查,停止播出违规广告,并全面清查所有在播和已播广告,坚决杜绝此类违规问题。同时,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和价值取向,忠实履行新闻舆论工作的职责使命,确保广播电视广告播出不出问题。

  特此通知。 

   

  附件:《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立即停止播出“O泡果奶”等违规广告的通知》(广电办发〔2018〕37号)

 

 

 

                             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

                            2018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