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对消防救援人员实行门票免费或优惠的通知
2019-07-10 02:55
来源: 上海市文旅局
各相关博物馆: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组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框架方案的通知》(中办发[2018]50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转制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保持现有军人待遇,继续享受国家和社会给予的各项优待。为落实《通知》要求,贯彻《博物馆条例》中关于未实行免费开放的博物馆应当对军人等实行免费或者其他优惠的规定,请你馆做好对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实行门票免费或优惠工作,将此免费或优惠项目在门票收费公告栏公示将4月30日前,并于对消防救援人员实行门票免费或优惠的工作情况报我局备案。
特此通知。
附件:《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干部证、消防员证、学员证、退休证(式样)》
上海市文物局
2019年4月3日
(联系人:朱慧雨 联系电话:23128176,189177001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