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上海市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 财政扶持资金成果资助类(文化消费) 申报指南

2020-03-05 00:30 来源: 上海市文旅局

  一、支持重点和范围

  重点支持文化产品首发项目、夜间文化消费项目、文化消费新业态新模式项目、消费类文化知识产权培育项目。

  (1)支持文化产品首发项目

  支持本市企业招徕知名文化品牌的全球/亚洲/全国首发、首演、首展活动在上海举办。

  支持本市各类载体空间引入知名文化品牌的首发活动,提供便利化的服务,打造首发集聚地。

  (2)支持夜间文化消费项目

  支持建设具有良好市场前景的夜间文化创意集市。

  支持本市文化场所开发并提供具有上海文化特色的夜间驻场表演。

  (3)支持文化消费新业态新模式项目

  支持本市企业创新促进文化消费业态和模式项目。

  支持本市企业应用文化消费的大数据,提供高质量促进文化消费报告项目。

  (4)支持消费类文化知识产权培育项目

  支持本市企业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文化消费产品,实现文化创意产品化、商品化,取得良好社会和经济效益。

  支持为促进文化消费实施的文化知识产权提供信息服务、产业服务的项目。

  二、申报条件

  申报文创资金支持项目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申报单位应在本市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管理规范,信用记录良好。

  (2)申报项目应符合本申报指南确定的支持范围。

  (3)申报项目内容起始不早于2019年1月1日,并于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取得较好的成效。

  (4)同一项目只能选择一项申报。

  三、申报材料

  项目申报单位应提交下列材料:

  (1)《上海市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财政扶持资金申请表(成果资助类项目-文化消费项目)》。

  (2)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4)项目开展的相关审批材料(复印件)。

  (5)项目内容证明材料、实施成效、相关财务凭证复印件(加盖骑缝章)。

  申报链接:http://zxzj.wgj.sh.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