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上海市公共文化建设创新项目 资金申报指南

2020-03-05 00:30 来源: 上海市文旅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和中共上海市委办公厅、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上海市贯彻<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的实施意见》的要求,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建设,鼓励各级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社会组织以及个人创新公共文化服务方式,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效能。制定《2020年上海市公共文化建设创新项目申报指南》,并对2020年申报事项作如下说明:

一、奖励范围

本市各级政府部门、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企业以及个人策划并在2019年已实施完成的主题特色鲜明,创新性好,具有示范引领性的公共文化创新项目。

二、奖励方式

上海市公共文化建设创新项目。奖励应当用于本项目的进一步宣传推广、扩大受众面和影响力。奖励名单在本市主要媒体和市文化和旅游局门户网站上公布。同一项目获得过市级财政专项支持的,不再拨付奖励资金,只参加项目评审。

三、工作流程

公共文化建设创新项目采取网上申报,并需现场递交书面材料。

(一)网上申报

1.登录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文化资金项目管理与服务平台系统(http://zxzj.wgj.sh.gov.cn),进行在线填报并提交相关电子材料。

2.申报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4月3日(4月3日17:00申报系统关闭)。

3.友情提示:对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受理人员将在收到受理材料后的3个工作日内以电话形式通知申报人。需要重新申报的申请主体,如在截止时间前(4月3日17:00)未能重新提交符合要求材料的,受理窗口将不予受理。

(二)现场递交书面材料

1.完成网上申报后,打印相关材料,签字盖章后提交至市文旅局、市文物局行政事务受理中心。材料受理时间4月7日至4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过期不予受理。

2.书面材料需现场递交,不接受快递、邮寄等方式。

3.受理地点:上海市社会文化管理处(巨鹿路709号)。

联系人:陈默耘 33394073

(三)评审流程

市文化和旅游局受理汇总申报材料后,组织专家对推荐项目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公示后报局及相关部门同意,向社会公布。

(四)拨付流程

公共文化建设创新项目经审核批准后,一次性拨付奖励资金。

四、申报条件

1.申报项目需是上一年度内完成的公益性公共文化项目。原则上上一年度已获得创新项目奖励的,在本年度实施过程中没有创新突破的同一项目不得申报。

2.申报项目主题特色鲜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彰显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导向正确、特色鲜明,坚持公益性、均等性。

3. 申报项目开拓创新性强。紧紧围绕上海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在设施运维管理、产品供给、活动策划创意、宣传推广、基层人才培养、文化志愿服务等方面探索新方法、新模式,提升市民对公共文化服务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4申报项目示范引领性好。具备良好的工作理念、运作机制和制度设计,建立项目化的运作机制,形成可持续发展模式,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在本市乃至全国产生一定的影响力,取得良好社会反响和效益。

五、申报材料

1、《上海市公共文化建设创新项目推荐表》

2、项目介绍(内容主要包括项目背景、主要做法、初步成效等三部分1500字左右)

3、3-5张项目照片

4、本年度获国家和市级政府奖励及其他荣誉材料

5、媒体报道材料

6、诚信承诺书

提交的各类材料均不予退回,请申报者自行备份。

推荐材料在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网站网上填写审核通过后打印,加盖推荐单位公章,提交件原件一份。

六、监督管理

申报主体须统一填写《诚信承诺书》,市文化和旅游局核实申报主体诚信情况。凡有严重失信行为的主体,撤销奖励,追回奖状、证书和奖金,取消其年度奖励资金推荐资格。该单位或个人三年内不得参加公共文化建设创新项目的推荐。

对于冒领、截留、挪用、挤占专项资金的行为,将追究其法律责任。奖励资金的使用严格执行有关财务制度规定的范围和用途,不得用于公职人员的个人奖励。

七、咨询方式

受理事项:陈默耘 33394073

政策咨询:何易 23118207

八、附则

本“申报指南”由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负责解释。

申报链接http://zxzj.wgj.sh.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