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上海市高雅艺术(经典剧目)进校园资金申报指南

2020-03-05 00:30 来源: 上海市文旅局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本市文化创意产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和传承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普及高雅艺术,推进学校精神文明创建,繁荣校园文化生活,提升当代学生艺术修养,拓展学生素质教育新途径,落实上海国有文艺院团“一团一策”分类改革要求,由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以下简称“市文旅局”)、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以下简称“市教委”)共同设立高雅艺术进校园资金,用于支持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

一、支持范围

1、重点支持本市国有文艺院团、民营院团及其他演出机构的戏曲、音乐、舞蹈、话剧等各艺术门类的优秀经典剧目纳入进校园节目单。

2、鼓励本市文艺院团及其他演出机构通过剧目采购、联合制作等方式积极引进外省市及国外的优秀剧目来沪为学生演出。

3、重点支持各演出单位送戏进校园,但确因场地条件所限,也可邀请学生进入专业剧场观看演出。

二、支持方式

市文旅局与市教委共同建立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资金办公室,负责管理办法制订、活动整体策划、活动运作监督等制度设计,包括:受理演出申报、审定推荐剧目菜单、协调落实演出计划、核准发放演出补贴、组织开展绩效评价等具体工作,确保活动开展及资金管理取得预期成效。

各演出单位应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按基本运作成本核算演出费用。资金办公室将组织专家根据演出规模、演员阵容和作品影响力,给予一定经费补贴,原则上由市文旅局、市教委和高校各承担1/3。补贴标准以《2019年上海市高雅艺术进校园演出节目单》为准,补贴的演出剧目是指由学校和院团在《节目单》中双向选择后,于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在校园中举办的演出。

三、工作流程

(一)上报节目

申报单位应于市教委与市文旅局规定的时间节点内向资金办公室递交巡演节目申请及相关材料(包括剧目名称、演出阵容、演出成本等)。

(二)确定节目单

资金办公室在汇总各方申请后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推荐剧目入选名单及单场演出补贴标准,并统一制定推荐剧目节目单,下发高雅艺术进校园巡演活动通知。鉴于院团创作演出贯穿全年,经市教委与市文旅局会商可增补推荐剧目,使更多优秀原创剧节目能纳入节目单。

(三)双向选择

各演出单位和学校可通过双向自愿选择,依照节目单确定的金额,落实演出安排。

(四)资金申报

1.网上申报

(1)登录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文化资金项目管理与服务平台系统(http://zxzj.wgj.sh.gov.cn),进行在线填报并提交相关电子材料。

(2)申报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4月3日(4月3日17:00申报系统关闭)。

(3)友情提示:对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受理人员将在收到受理材料后的3个工作日内以电话形式通知申报人。需要重新申报的申请主体,如在截止时间前(4月3日17:00)未能重新提交符合要求材料的,受理窗口将不予受理。

2.现场递交书面材料

(1)完成网上申报后,打印相关材料,签字盖章后提交至市文旅局、市文物局行政事务受理中心。材料受理时间4月7日至4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过期不予受理。

(2)书面材料需现场递交,不接受快递、邮寄等方式。

(3)受理地点:上海市社会文化管理处(巨鹿路709号)。 

联系人:陈默耘 33394073

(五)组织评审

市文旅局将组织专家依照《高雅艺术进校园管理办法》进行评审。

(六)拨付流程

资金经审核批准后,市文旅局将对演出单位进行一次性补贴。

四、申报条件

(一)申报资质

  申报单位应是本市注册的持有《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的演出单位。

(二)项目期限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举办的进校园演出。

(三)项目要求

①演出项目已纳入《2019年高雅艺术进校园演出剧目节目单》;

②在规定期限内按照《高雅艺术进校园管理办法》进校园演出。

五、申报材料

①《上海市高雅艺术进校园资金补贴申请表》(附件1);

②《上海市高雅艺术进校园演出反馈表》(附件2)。

六、评估监管

申报单位应按照本市财政性资金绩效管理的有关规定,对获得的补贴资金开展绩效自评价,并积极配合市文旅局开展绩效评估工作。

项目单位应严格按照《申报指南》的有关规定和项目申报内容,对获得的扶持资金专款专用,不得擅自变更资金用途。

市文旅局和市财政局有权对扶持项目的实施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对于违反资金使用规定或项目绩效不佳的项目,市文旅局和市财政局保留变更、中止、收回扶持资金的权利,并依法追究相关部门、单位和人员的行政、法律责任。

七、咨询方式

(一)网上咨询

详见http://zxzj.wgj.sh.gov.cn

(二)电话咨询

受理事项:陈默耘 33394073

政策咨询:刘春萍 23118158

八、附则

市文旅局未授权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资金申报事宜,请项目单位自主申报项目。我局将严格按照程序受理申请。如有任何机构或个人假借我局工作人员名义向申报单位收取费用,请知情者向我局举报。

本“申报指南”由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负责解释。

申报链接http://zxzj.wgj.sh.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