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公共文化服务保障与促进条例》普法宣传资料制作项目招标信息表
2020-11-10 10:18
来源: 上海市文旅局
购买主体 | 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 | ||
项目名称 | 《上海市公共文化服务保障与促进条例》普法宣传资料制作 | ||
联系人 | 杨老师 | 联系电话 | 23118209 |
项目预算 | 10万元 | 项目类别 | 公共文化类 |
项目周期 | 20天 | 投标截止日期 | 2020年11月16日 |
项目需求信息 | |||
1、 项目情况介绍 《上海市公共文化服务保障与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经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为扩大《条例》的影响力和社会知晓率,做好宣贯工作准备,开展普法宣传品制作工作,包括设计适合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发布的宣传海报、单页等设计、制作、配送以及其他相关配合工作。 | |||
2、 对项目承接方的要求 在上海本地注册的合格法人机构,有经验丰富、业务扎实的设计制作团队,熟悉公共文化领域重要法规、政策和本市公共文化服务工作,有承担过相关宣传资料制作的项目经验。 | |||
3、 项目结项要求 按项目时间节点提交下列资料: (1)宣传海报、单页设计定稿; (2)印制不低于1000套的宣传品,并按要求配送至各相关机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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