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上海市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7-02-28 01:00 来源: 上海市文旅局

上海市旅游局

20172

引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旅游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及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上海市旅游局政府网站http://lyw.sh.gov.cn上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 12月31日 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上海市旅游局办公室,电话:23115505。

一、概述

上海市旅游局认真贯彻实施《条例》、《规定》,按照市委、市政府各项要求,认真落实《2016年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工作部署,根据年度的重点工作要求,加大公开力度、深化公开内容、丰富公开渠道,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健全领导保障机制。我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局机关相关处室和局属各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配备1名兼职人员,负责发布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受理依公开申请等具体日常工作。

2.充实公开内容。将凡是与广大游客和旅游企业利益密切相关的,以及社会公众关注多、疑问多的热点难点问题、廉政风险点等事项,除有保密规定的除外,都列为信息公开目录,及时在政务网站公开相关信息。

3.公开信息及时、准确。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群众关注的热点及时公开。规定各处室、局属事业单位产生的信息在2个工作日报送,重要信息实行当日内报送。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年度,我局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310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除了通过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外,我局还积极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通过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290条,通过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15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年度,我局共收到网上依申请公开件56件,其中网络申请55件,当面申请1件。主要是大学生调研、涉旅咨询、表格下载等问题,我局相关工作人员给予及时的答复,效果良好。

四、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度,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1件,其中经审理后被驳回诉讼请求的1件;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举报投诉。

五、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推进市场监管公开透明。围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公开旅游市场行政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及时公布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进以行政抽查为重点的监管制度建设,编制完成市、区旅游部门行政抽查目录,并及时通过门户网站向公众公开。

二是完善旅游公共信息发布工作。完成“上海旅游信息管理与发布平台”建设。提升A级景区实时信息、旅游气象信息发布水平,丰富新型信息品种,健全发布渠道,完善本市旅游公共信息发布平台。做好962020旅游热线、旅游信息触摸屏、社区旅游公共服务点、地铁站点旅游导览图等项目的运行和维护工作。

三是主动做好政策解读。出台重要政策,牵头起草部门需将文件和解读方案一并报批,相关解读材料应于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在政府网站和媒体发布。加强专家库建设,为专家学者了解政策信息提供便利,更好地发挥专家解读政策的作用。同步制定解读方案,加强议题设置,通过发布权威解读稿件、组织专家撰写解读文章等多种方式,及时做好科学解读,有效开展舆论引导。适应网络传播特点,更多运用图片、图表、图解、视频等可视化方式,增强政策解读效果。

四是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信息化集中化水平。充分发挥我局官方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增强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引导舆论的功能。加强政府网站数据库建设,着力完善搜索查询功能,提升公开信息的集中度,方便公众获取。强化与新闻网站、商业网站的联动,增强信息传播效果。着力提升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发布质量和时效,并做好网上发布工作,发挥好标准文本的指导和服务作用。

附件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样表)

2016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

统 计 指 标

代码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1100

310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1110

0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1120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1210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1220

310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1230

290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1240

15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1250

0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2100

18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2210

2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2211

2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2220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2221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2230

2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2240

65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2250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一)收到申请数

3100

56

1.当面申请数

3110

1

2.传真申请数

3120

0

3.网络申请数

3130

55

4.信函申请数

3140

0

  (二)申请办结数

3200

56

1.按时办结数

3210

56

2.延期办结数

3220

0

  (三)申请答复数

3300

56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3310

38

2.同意公开答复数

3320

8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3330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3340

2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3341

0

          涉及商业秘密

3342

0

          涉及个人隐私

3343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3344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3345

2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346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3350

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3360

8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3370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3380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4000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4100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4200

0

  (三)其他情形数

4300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5000

1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5100

1

  (二)被依法纠错数

5200

0

  (三)其他情形数

5300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6000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7000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8100

0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8200

1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8300

1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8310

0

2.兼职人员数

832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8400

万元

0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9100

2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9200

0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9300

人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