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市文广影视局市文物局工作总结和2014年工作计划

2014-01-16 09:03 来源: 上海市文旅局

 一、2013年主要工作情况
  201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在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指引下,在市委、市政府、市委宣传部的正确领导下,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上海市文物局以改革创新、加快开放为动力,以群众需求为第一信号,以良好作风改善文化民生为根本,不断开创上海文化事业产业发展新局面,圆满完成了全年目标任务。重点工作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公共文化
  主要推进5方面工作。
  1.营造城市文化氛围
  启动营造城市文化氛围三年行动计划,通过市区联动,在全市范围营造与党的十八大提出的文化发展新要求相适应的浓郁的城市文化氛围。一是积极发展广场文化。利用广场、绿地等公共空间举办城市景观交响音乐会、湖畔音乐会等。二是聚焦打造地铁文化。创建“上海地铁、文化地铁”品牌,在各地铁站点引入雕塑、绘画、摄影、书法展览等艺术形式,举办“地铁音乐角”等公共文化活动,对人民广场、中华艺术宫等重点站点和新开线路站点进行整体艺术设计。三是合力演绎市民文化。创新机制,整合资源,各方联动,打造贯通全年、覆盖全市的首届上海市民文化节。四是推动发展剧场文化。重点以环人民广场区域为核心,整合区域外存量资源,吸引国内外优秀制作团队落户,形成集聚和辐射效应。五是重点发育商圈文化。推进“环球港”文商结合试点项目,在商场公共空间引入美术馆、博物馆、艺术品拍卖、音乐会等六大类文化项目。六是重视发展集市文化。虹桥艺术集市于市民文化节启动日当天开市,全年共举办15期,吸引市民8万人次。七是积极培育街头文化。会同有关区确定示范点,明确试点管理模式,制订管理办法,委托市行业协会完成首批艺人甄选。八是创新发展影像文化。创设上海影像艺术夜,以全市各区县商业中心和广场户外大屏为载体,直播2013上海夏季音乐节和第十五届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高水准演出,组织和指导东方明珠广场推出大型公益多媒体表演《东方之光》,28场演出吸引20万市民和中外游客观看。九是大力建设影院文化。建立映前宣传片播放机制并开展影前公益广告放映。成立由4条院线、10家影院组成的上海艺术电影放映联盟。十是统筹发展机场文化。整合全市博物馆资源,推进浦东机场博物馆建设,首个展览将推出“东风西渐——欧洲瓷器展”。
  2.举办首届上海市民文化节
  3月23日,首届上海市民文化节以“文化服务日”的形式启动,全市203个社区文化活动中心首次满载运行,全年以贯穿四季、覆盖全市的十大赛事为引领,通过市级赛事、区县周和社区日进行全城发动。全年共举办各类活动4.9万余项,参与和观摩人次超过2900万,催生了100支优秀市民舞蹈团、100名市民小画家、100个优秀市民音乐家庭、100名市民书法家、100名优秀市民设计师、100支优秀市民戏剧团(队)、100支优秀市民合唱团、100名市民收藏家、100个优秀群文原创作品、100名市民摄影家等“10个100”的公共文化成果。上海之春国际音乐节、上海国际电影节、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等一批品牌活动也与市民文化节充分对接,增加了进社区、进校园、与市民互动等环节。
  首届市民文化节探索实现了举办公共文化活动的四大机制创新。一是办节机制创新。通过媒体广泛发布“英雄帖”,倡导和吸引各类主体以项目申办、活动赞助、社会招标、政府购买等多种形式参与主办,探索和催生社会化办节新路。二是活动项目创新。市级层面举办十大赛事,统一策划,集中宣传,全市发动,各区县、社区层面分别开展“区县周”、“社区日”及其他各类富有特色、丰富多彩的活动。其中,203个社区文化活动中心成为主阵地,帮助社区整合优质文化资源,以“活动满、场次多、人气足”为标准,推出文化服务日、户外音乐会、影像艺术夜、市民文化主题论坛等多项创新活动。三是服务方式创新。服务理念上,设计活动不追求场面宏大、轰动效应,但要求块面多、场次足,能让市民就近就便参与。活动主题与方式演绎,不追求大手笔、大题材、大制作、大投入,但要求有文化内涵,吸引百姓参与,能实实在在满足市民文化生活需求。服务方式上,不搞集中性的开幕式,而是以“文化服务日”拉开序幕,全市203家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全部延长开放至21:30,市文联、市教委、市总工会、市级专业院团、民营院团、“东方配送系列”及社会团体组织了艺术展览、艺术家、文艺演出深入社区,一大批艺术家、文化名人、知名学者走进社区,与市民共话艺术人生。四是信息覆盖创新。建立市民文化节公众信息发布系统,搭建社区文化宣传联盟,与新闻媒体广泛合作,每季度和各重要时间节点举办新闻发布会,每季度发布活动全表,每月、每周发布活动公告,每日发布活动预告。活动信息不仅在网上公布而且编制成《上海市民文化节活动手册》,在《上海城市文化艺术手册》中开辟专栏,在全市文化场所免费发放。首届市民文化节被评为2013年上海“十大新闻”,国内“十大文化新闻”。
  3.打造“公共文化服务云”
  一是完成上海数字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总方案,被文化部列入第一批国家建设试点省市。推进全市数字公共文化总平台建设,在嘉定区、闸北区启动“公共文化服务云”试点。二是推进郊区下一代广电网络与有线电视数字化建设。全年共完成郊区下一代广电网络(NGB)改造超过120万户,完成有线电视数字化整转超过102万户。全市NGB覆盖用户达到536万户,已完成有线电视整转的用户数总达到526万户。三是推动中华艺术宫、上海当代艺术博物馆展品、藏品的数字化工程,以中华艺术宫7000幅展藏作品为主要内容的中华艺术宫数字美术馆已于两馆开馆一周年之际正式上线。
  4.推进文化类社会组织建设
  一是激发社会力量参与文化建设的热情与活力,召开全市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先进经验现场交流会,以打浦桥、临汾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经验为引领,推广公共文化设施社会化、专业化管理模式。二是启动社会组织管理改革研究,完成文化类社会组织现状调研,弄清“事从哪里来,人从哪里来,钱从哪里来”,强化后续监管机制,从重视“入口”管理转向重视“过程”监管,实施退出机制。三是指导行业协会加强自身建设,面向社会公开选拔会长和秘书长。指导新成立上海市视听新媒体行业协会、上海市动漫行业协会、上海市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业行业协会、上海市电影发行放映行业协会等4家行业协会,上海文化类行业协会达到8家。此外,筹备上海市文物拍卖协会、上海市画廊行业协会、上海市文物保护工程协会、上海市博物馆协会等社会组织。
  5.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顶层设计
  一是全面贯彻落实《上海市社区公共文化服务规定》,配套出台《上海市社区文化活动中心服务标准》等一系列政策,市区联动举办普法培训班,加大宣传力度。二是完成第一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验收和第二批创建工作。徐汇通过第一批验收,浦东、宝山通过第一批示范项目验收。浦东获得第二批示范区创建资格,松江、普陀获第二批示范项目创建资格。三是对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建设标准进行适当调整,对能够保证基本公共文化活动正常开展的,不再作使用面积方面的硬性规定,可根据实际需求进行配置。
  (二)文化产业
  主要推进3方面工作。
  1.聚焦重点产业
  一是在广电制作业方面,到2013年底本市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总量超过700家,民营占近90%,努力使上海成为全国广播电视制作业的“又一中心”。二是在网络视听产业方面,大力推进中国(上海)网络视听产业基地建设,2013中国网络视听产业论坛实现层次、规模双提高。三是在电影产业方面,吸引优质项目在上海立项、拍摄,《中国好声音》和《快乐男声》的首部电影在上海立项。以专项资金为依托,重点扶持《风云邓小平》《毛泽东在上海1924》和4部动画电影,其中民营主体占扶持对象的50%。四是在演艺产业方面,深入开展上海建设亚洲演艺之都课题调研,鼓励区县与社会力量打造富有特色的演艺活动品牌。推动引进策划世博园区、东方明珠、浦江两岸等重点区域大型文化旅游秀。五是在动漫产业方面,探索迪斯尼乐园、梦工厂落户对上海动漫产业发展的带动机制,发布三年行动计划(2013-2015年),用好动漫产业扶持资金,打造一批知名动漫品牌。六是在艺术品交易方面,指导2013上海艺术博览会、亚洲艺术(画廊)博览会、城市艺术博览会等重点展会,探索重点展会艺术品交易税收减免。七是在休闲娱乐业方面,深入研究总结上海文化消费的规律和特点,提出提升上海文化消费举措。八是在网络游戏产业方面,指导运营好2013中国国际动漫游戏博览会等大型市场交易平台,推动《上海网络游戏行业服务规范》上升为国家标准,提高上海网络游戏企业的服务能级。
  2.推进融合发展
  一是文化与科技。完成《上海市数字化公共文化服务研究报告》,重点打造“一朵云和四个下一代”,“一朵云”即在嘉定、闸北启动“公共文化服务云”试点,“四个下一代”即推进下一代大型5D剧场、下一代舞台、下一代半导体彩色激光源、下一代广播电视网等的规划实施和重大项目落户上海。二是文化与教育。与市教委共同形成《关于推进文教结合工作的若干意见》和《三年行动计划》,29个文化项目纳入。与上海大学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就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实践基地和项目合作等4方面、30个具体项目开展长期战略合作。推进温哥华电影学院与上海高校合作办学取得实质性进展。三是文化与旅游。落实《上海文化与旅游合作发展三年行动计划》,会同市旅游局等制订文化服务信息进宾馆、进景点、进机场、进地铁、进公交等实施方案,共同推出首批“上海影视拍摄取景地”。四是文化与金融。上海银行等八家商业银行在“百亿授信”协议框架内,全年共为8家影视公司提供总计超过5亿元的授信,实际发放贷款3.8亿元,东方惠金为5家影视企业提供2750万元的担保。五是文化与商业。探索社会资本、资源参与公共文化建设模式,将环球港打造为文商融合示范样板,1万平方米商场公共空间用于公共文化项目展示,吸引文化企业、行业协会、社会组织等25个主体参与,日均吸引观众5万人次,提升商圈整体文化氛围。六是文化与贸易。抓住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机遇,全面推进文化开放政策设计,在外商独资演出经纪机构、娱乐场所、演出场所、游戏游艺设备生产销售等方面取得突破。以国家对外文化贸易基地(上海)为平台,组织上海文化企业参加海外知名展会,大力推动上海原创剧目赴海外商演。
  3.规范专项资金
  成立局专项资金领导小组,以“统筹资源、突出重点、兼顾公平、科学决策、分工有序”为原则,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意见》,细化专项资金的发布、报送、初评、定评、公示、拨付等流程,配套制定专家管理、监察审计等制度,确保专项资金制度化管理、社会化使用,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
  (三)文化市场
  主要推进2方面工作。
  1.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一是简政放权,将营业性演出国内许可等4个事项终审权下放区县,设立演出经纪机构等10余个事项调整为窗口当场办结简易程序。编制文化市场行政审批《业务手册》与《审批指南》,被文化部作为全国推荐版本下发各省市执行。二是以迪士尼国际旅游度假区建设为契机,提出行政审批“一口式”受理与“一揽子”管理方案,加强事前指导,推进管理创新。三是推动长三角文化市场一体化,落实一体化协议,推进长三角区域剧场发展联盟建设。四是深化文化市场三级联动巡查制度,全年全市共出动巡查员5万多人次,巡查场所近7万家(次),发现并抄告执法部门查处违规经营行为近千件。五是编纂2012年度上海演艺、娱乐、动漫、网络游戏、网吧、艺术品等6大类市场发展报告。开展画廊业发展扶持政策、动漫网游骨干企业重点扶持政策等专项研究。
  2.培育合格市场主体
  一是培育更具活力的经营主体。继续用好各级文化专项资金,发挥动漫游戏产业、民营院团等市级专项资金作用。建立骨干企业重点培育机制,建立新设企业面谈机制和新兴主体走访机制。实施民营院团能力提升工程。二是培育更具魅力的品牌主体。指导办好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中国国际动漫游戏博览会(China Joy)、中国(上海)国际乐器展等大型文化活动和会展,重点支持民营美术馆发展论坛、爵士音乐节、游戏开发者大会(GDC China)等区县和社会力量举办的品牌活动。推动国际顶尖体育舞蹈赛事“WDC国际标准舞大赛”落户上海。
  (四)文博和非遗
  主要推进4方面工作。
  1.加强文物保护与考古
  一是申报杨树浦水厂等10处为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完成本市近90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申报工作,指导区县申报中国历史文化名街(镇、村),陕西北路入选中国历史文化名街。二是完成部分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和抢救修缮工作,编制上海工业遗产保护总体规划。三是与高校合作,开展广富林、福泉山、青龙镇等遗址考古发掘,开展金山、崇明、青浦等相关水域水下考古调查。
  2.拓展文物利用途径
  一是利用“5?18国际博物馆日”、文化遗产日、考古论坛等加大对文物保护的普及推广,开展“博物馆之夜”、“开往城市记忆的地铁”、“青少年考古第一课”等主题活动,首次成功举办“世界考古上海论坛”。推出“文化上海”发布、导览、品鉴、典藏四大系列丛书。二是搭建馆藏文物与陈列展览交流平台,盘活国有收藏单位文物资源,探索重点区县级博物馆或专题性博物馆市区共建模式。三是加大对民办(社会力量举办)博物馆的扶持力度,依托市级扶持资金作用,提升民办博物馆的收藏、展示、教育等功能,培育高质量的民办博物馆。四是启动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登录。市政府召开工作会议,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组建专家库,开展国有单位文物收藏情况调查。
  3.规范文物市场秩序
  大力推进《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草案)》立法进程。加强文物拍卖标的审核,优化审批程序,提高行政效率。探索民间收藏与展示的新思路、新方法,启动全市民间收藏展示中心的建设。
  4.推动非遗活态传承
  组织周虎臣毛笔制作技艺、朵云轩木版水印技艺等7个本市海派非遗项目参与深圳文博会,拓展市场对接渠道。公布第四批市级非遗代表性项目22项,扩展项目13项。依托市级非遗保护专项资金,对90个非遗项目、164名传承人进行补助。开展《上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指导意见》调研。
  (五)项目建设
  刘海粟美术馆新馆建设按计划于年内实现结构封顶,完成运营方案编制,预计2014年4月工程竣工。世博会博物馆按计划于2013年12月30日实现证照齐全开工建设。上海崧泽遗址博物馆土建工程竣工,年内按计划完成陈列大纲编制,并通过专家论证,目前正在进行陈列布展施工,预计2014年第一季度试开放。此外,还积极推进上海市历史博物馆、上海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中心、上海少儿图书馆新馆、西洋美术馆等立项,推进大世界传艺中心项目,并对区县文化项目建设给予更多关注和支持。
  在推进项目建设同时,重点推进运营模式创新。指导中华艺术宫和上海当代艺术博物馆实施政府主导下的“理事会决策、学术委员会审核、基金会支持”的“三会一体”运营模式,借此鼓励更多公共文化主体创新理念,探索运营新模式。
  (六)文艺创作
  主要推进4方面工作。
  1.加强舞台艺术创作
  实施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创作战略,重点打磨昆剧《景阳钟》、沪剧《挑山女人》等一批体现民族特色和国家水准的艺术精品。组织开展“2013年上海市小剧(节)目评选展演”,为新人新作提供机会,激活上海本土原创能力。
  2.加强美术创作
  积极推进上海历史文脉美术创作工程三期创作,32件作品签约。工程一、二期作品57件在中华艺术宫展出。
  3.加强影视创作
  一是加强重大革命和历史题材电视剧的创作。鼓励现实题材电视剧创作生产,《开国》、《领袖》制作完成,《焦裕禄》、《誓言今生》、《浮沉》、《心术》、《悬崖》等5部电视剧荣获中国电视剧第29届飞天奖。开展2013上海微电影大赛,引导和鼓励新媒体创作生产优秀网络剧、微电影。二是推进“上海电影新青年”计划,推动青年导演大银幕处女作《大叔,我爱你》入选国产电影推荐目录并进入院线公映,票房达到600万。举办“上海青年影视制作力量扶持计划论坛”,推出一批本土青年影人。
  4.加大对区县及民营文艺院团创作的扶持力度
  加强对区县院团和民营院团的创作指导扶持。积极推荐宝山沪剧团参加国家级艺术赛事。开展“民营院团能力提升工程”,举行为期1个月民营院团展演,邀请专家对民营院团原创作品进行一对一修改,推动院团提高艺术创作水平,话剧《保卫理想》等一批原创剧(节)目经修改后进入展演。
  (七)文化“走出去”
  主要推进4方面工作。
  1.落实中央及地方重大项目
  组织8个团组赴境外举办文化部“欢乐春节”演展活动,参与主体涵盖国有与民营。与我驻日本、西班牙、德国等中国文化中心合作策划多个项目。继续做好对非文化交流,组织上海艺术团赴乌干达、南非巡演,指导静安区文化局、宝山区文广局等5家单位与佛得角、塞内加尔8家文化机构签订11份合作谅解备忘录。
  2.做好对港澳台文化交流
  积极推进中华传统艺术和海派文化在港澳台地区的影响力,组织参加香港“2013年中国戏曲节”,举办“第三届海派文化艺术节”等。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赴港澳台推介,倡议两岸四地艺术节择机建立长效合作机制,获多方响应。
  3.推动民营院团成为对外文化交流新生力量
  采取场租补贴、场次奖励等措施鼓励民营院团积极开拓海外演出市场。在政府对外文化交流中给予优秀民营院团更多展示和承办的机会。召开民营院团“走出去”专场新闻发布会。
  (八)人才培养
  主要推进2方面工作。
  1.启动公共文化从业人员三年万人培训计划
  首期培训班于5月27日开班,全年共举办13个专题培训班、3次专业讲座,各级文化馆、图书馆、美术馆(艺术馆)、博物馆(纪念馆)、文化类社会组织等机构的2600名学员参加,培训内容涉及城市文化发展、文化艺术拓展、文化视野前瞻、国学常识普及、文博岗位知识、广播电视业务、非遗文化传承、公共文化实务等八个专题,满意率超过98%。
  2.依托文教结合加大文化人才培养力度
  推动温哥华电影学院与上海高校合作取得实质性进展。与上海重点大学文化产业学科及研究部门深度对接,以课题为导向,加强文化产业类人才培养合作。与市教委联手推动艺术院校与院团联合办学、衔接学历新路,创建上音—大剧院艺术中心实践基地、上海戏曲学院青年京昆剧团、麒派艺术研习班等,推动建立上海音乐学院青年歌剧团、上海舞蹈学院青年舞蹈团,重点培养艺术尖端后备人才。借助艺术院校平台,继续开展美术、文博策展人培训,鼓励美术馆、博物馆与院校合作,共同建立实践实训基地。依托上海戏剧学院、上海音乐学院举办各类艺术紧缺人才培训班。
  二、2014年工作要点
  2014年推进上海文化文物广播影视事业产业发展的关键词是:转变职能、规划引领、融合发展、有效服务、产业突破、市场繁荣、创作破局、氛围营造、夯实基础、科学管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推进文化开放创新
  1.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继续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事项,推行行政审批标准化管理。
  2.加快文化领域开放。做好自贸区文化开放后相应管理制度的顶层设计,立足可复制、可推广,力争一年左右时间形成首批文化领域开放成果。
  3.转变政府管理服务方式。全面推进中华艺术宫、上海当代艺术博物馆、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中心、上海交响乐团等的管理运营模式创新。创新上海闸北环上大影视园区、上海大世界传艺中心等重点项目推进方式。
  4.加大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力度。全面梳理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试点清单,建立健全购买服务的标准、流程、评估机制等。
  (二)加快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5.办好2014年市民文化节。充分运用首届上海市民文化节成果,发挥市级公共文化设施“参谋部”和基层设施“主阵地”作用,探索“1+17”公共文化资源联动机制,推进全市各级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博物馆、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的发展,办好2014年市民文化节。
  6.完善全市公共文化资源配送体系。落实《上海市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暨2013-2015年建设规划》,优化“东方系列”配送方式,建设全市公共文化资源数据化管理、集中式配送平台,建立第三方评估机制,确保公共文化资源配置向远郊、人口导入区倾斜,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向整个郊区倾斜。
  7.继续实施《营造城市文化氛围三年行动计划》。推进广场文化、地铁文化、剧场群建设、市民文化、商业文化、艺术集市、街头艺人、新媒体文化、影院文化和机场文化,努力营造与国际文化大都市相适应的城市文化氛围。
  8.推进公共文化数字化建设。深化“上海公共文化服务云”试点,推出上海公共文化信息发布平台,着力推进数字博物馆群、数字图书馆等建设,扩大公共文化服务覆盖面。继续推进郊区县有线数字电视整体转换和NGB建设覆盖工作。
  9.大力发展文化类社会组织。出台《关于本市文化类社会组织发展的指导意见》,设立专项扶持资金,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推进文化社会组织评估定级工作,建立第三方跟踪评估和社会监督机制。推进成立若干文化类行业协会。
  10.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中的公共文化均等化”重大课题,深入研究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农民的市民化,市民化与市民文化节、与全市公共文化资源配送机制之间关系等关键点。
  (三)建立现代文化市场体系,推动文化产业发展
  11.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完善对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给予补贴、提供资源、宣传支持等服务举措。完善文化市场网格化管理,强化问题发现机制。完成全市演出票务监管平台建设。健全文化市场诚信档案。推动长三角文化市场一体化建设。
  12.培育合格市场主体。用好各级文化专项资金和各类现代服务业资金,健全骨干企业重点培育和跟踪机制。支持区县和社会力量举办文化品牌活动。
  13.推动重点产业发展。推动上海广电制作、网络视听、电影、艺术品交易、演艺、动漫、网络游戏、休闲娱乐等重点产业发展。提出扩大和刺激上海文化消费新举措,重点突破文化信息消费。
  14.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做好崧泽遗址博物馆开馆试运行工作。推进世博会博物馆、刘海粟美术馆、中国(上海)网络视听基地等重大文化项目建设。
  15.促进文化融合发展。推进文化与科技、教育、商业、旅游、贸易、金融等领域融合发展。重点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云”试点和“四个下一代”高科技重大项目落户上海;与市教委继续实施《文教结合三年行动计划(2013-2015年)》,继续开展公共文化从业人员三年培训计划;在重点商圈引入公共文化项目;与市旅游局继续实施《文化与旅游合作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3-2015年)》;上海文化产品和服务“走出去”;与市金融办签订《文化金融合作发展备忘录》,完成文化金融融合发展的顶层设计。
  16.加强上海文化规划。推动建立全市文化规划制订顶层设计机制。启动“十三五”文化发展规划制定准备。结合重点区域发展和大型居住区的实际情况,进一步梳理各区县文化事业产业发展重点,推动建立区域文化规划制订工作机构。
  (四)繁荣文艺创作
  17.实施分类指导,重点突破。舞台艺术方面,继续实施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创作战略,健全上海原创作品评选展示机制。美术方面,完成上海历史文脉美术创作工程三期创作任务。影视方面,鼓励现实题材电视剧创作生产,提升网络视听新媒体创作能力,推出一批微电影、微视频。推进各领域青年艺术家扶持计划,注重一批青年创作、制作力量的崛起。加大对区县及民营文艺院团创作的扶持力度。
  (五)推动文化“走出去”
  18.加强对外及对港澳台文化交流。拓展对外文化交流平台和载体,传播当代中国价值观念,展示中华文化魅力。落实中央和地方重大对外文化交流项目,配合文化部推进海外中国文化中心建设。做强欢乐春节、魅力上海、海派文化艺术节等品牌,促进广播影视和文物领域对外交流合作,继续推动两岸四地文化交流合作。扶持区县及民营团体参与对外文化交流。
  (六)加强文物保护和非遗活态传承
  19.加快推进文物和非遗保护立法。出台和实施《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完成《上海非物质文化遗产地方性保护条例》(暂定名)立法调研和草案。推进《上海市文物经营管理办法》修订。
  20.促进文物保护和博物馆提升。实施文物建筑分类保护,编制和落实重点文保单位保护规划,配合推进上海历史文化风貌区相关工作。推进本市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开展国家级博物馆定级和运行评估,开展全市博物馆陈列展览评选,以评促建,提升博物馆业务水平。加大民办(社会力量办)博物馆扶持力度。
  21.加大非遗活态传承力度。出台《上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指导意见》。构建非遗活态传承体系,推进上海大世界传艺中心等非遗传承基地建设,推进非遗进校园、进课堂、进教材。
  22.大力推进文物和非遗保护宣传推广。充分挖掘用活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资源和上海乡土文化资源,推进举办上海青少年文博知识大赛和考古夏令营。创新5·18国际博物馆日、6·14文物保护日、12·8上海历史文化名城纪念日等宣传,强化和拓展博物馆、非遗展馆等的社会教育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