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302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2023-07-21 09:58 来源: 上海市文旅局

对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0302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办理结果:解决采纳

  

陈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优化本市宾旅馆行业管理职责的建议”的代表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行业基本情况

  (一)相关定义

  依据《上海市旅馆业管理办法》,旅馆是指利用专门住宿设施,主要以日为计费单位,提供住宿服务的经营场所。市文化旅游部门是本市旅馆业的主管部门。除旅馆外,按照行业内的不同习惯,旅馆也可能被称为宾馆、酒店、旅舍、宾舍、度假村、俱乐部、大厦、中心等。

  (二)相关证照

  经梳理,一家正常经营的酒店主要涉及以下23张证照。

序号

证照名称

审批(备案)部门

备注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市场监管部门


2

食品经营许可证

市场监管部门


3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市场监管部门


4

酒类商品零售许可证

市场监管部门


5

上海市特种行业许可证

公安部门


6

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备案证明

公安部门


7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证明

公安部门


8

上海市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卫生健康部门


9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卫生健康部门


10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消防部门


11

接收卫星传送的境外电视节目许可证

文化旅游部门

传媒机构管理处

12

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

体育部门


13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烟草专卖部门


14

上海市公共停车场(库)备案证明

交通运输部门


15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

水务部门


16

排污许可证

生态环境部门


17

建设项目涉及国家安全事项许可证

国家安全部门


18

娱乐经营许可证

文化旅游部门

市场管理处

19

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证

经信部门


20

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机械监测验收合格证

建设机械检测部门


21

开户许可证

人行部门


22

上海市防雷装置竣工验收意见书

气象部门


23

音乐作品使用许可证

音乐著作权协会

协会颁发

  (三)行业底数

  据统计,本市现有酒店6354家,客房数约47.13万间。其中,50间(含)以上客房规模酒店3060家,占比48.16%,客房总数39.09万间,占比82.94%;50间以下客房规模酒店3294家,占比51.84%,客房总数8.04万间,占比17.06%。

  二、监管短板

  对照部门的法定职责以及上级领导的期待,文化旅游部门在酒店行业监管中还存在以下不足:

  (一)法律法规滞后

  从全国来看,因酒店行业缺乏统一且全面的法律法规、权威的相关行业标准和规范,存在中央层面(主管部门为商务部门)和地方层面(主管部门为商务部门或文化旅游部门)的酒店行业主管部门不一致问题。作为地方政府规章的《上海市旅馆业管理办法》,自2009年5月1日施行以来,尽管在规范旅馆经营行为以及保障旅客和旅馆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但一直未进行修订,导致相关管理要求滞后,部分条款迟迟未落地,在科学性、实效性、认同度等方面均存在一定不足。

  (二)监管手段单一

  经梳理,一家能够提供住宿、餐饮、健身、娱乐、购物等多项服务的酒店大约需要具备23张证照,其中仅接收卫星传送的境外电视节目许可证、娱乐经营许可证需要取得文化旅游(广播电视)部门的许可。因文化旅游部门对酒店开业、关停均无许可和备案事项,对酒店行业监管局限于召开会议、下发通知、举办培训等手段,形式较为单一,特别对工作配合度低的酒店企业缺少有效工作抓手。

  (三)信息系统缺失

  按照《上海市旅馆业管理办法》第六条的相关规定,市文化旅游部门应当建立旅馆业管理信息系统,汇总本市旅馆住宿供需和相关管理信息。然而在多年的管理实践中,该项工作因各种原因一直未落地。因没有信息系统,市文化旅游部门对本市酒店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客房规模、出租率、房费等信息的排摸,还停留在人工汇总、统计阶段。

  三、工作对策

  在全国层面尚未出台法律法规未予明确行业主管部门的大前提下,依据《上海市旅馆业管理办法》,市文化旅游局将坚持问题导向,通过加强法治保障、完善工作机制、构建信息系统、创新监管方式等举措,进一步提高酒店行业监管能力,促进酒店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更好服务本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一)加强法治保障

  按照相关政策及工作要求,对《上海市旅馆业管理办法》开展立法后评估并提出评估建议。在此基础上,围绕行业发展、规范经营、重大节庆活动住宿保障、监督检查、法律责任等内容,适时启动修订程序,落实相关条款应修尽修,为加强酒店行业监管、促进行业有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二)完善工作机制

  在上海市旅游发展领导小组下设立旅游住宿业综合监管机制,制定酒店行业监管责任清单,明确各相关部门和各区政府监管责任。如明确公安部门负责酒店行业单位《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及日常治安管理工作,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对酒店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探索完善制度化、长效化管理机制,协调各区成立酒店业管理工作联席会议,除相关职能部门外,将各街镇纳入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推动建立市、区、街镇三级酒店网格化管理体系,打造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全覆盖、无盲区的酒店监管工作格局。此外,支持有条件的区通过“一业一证”改革,再造酒店行业管理架构。

  (三)构建信息系统

  推动科技赋能,加强酒店行业监管数据共享和采集,适时启动酒店业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及时汇总本市酒店住宿供需和相关管理信息。依托大数据中心,实现与市场监管、公安、卫生健康、消防等部门数据共享。推动50间(含)以上客房规模酒店向各区报送客房规模、出租率、房费等信息,并依托各街镇网格化管理机制,并逐步拓展至全市酒店,加强对酒店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更新,为更好地统筹全市酒店住宿资源奠定数据基础。

  (四)创新监管方式

  以高效能治理、高品质发展为导向,创新多样化监管方式,提高监管实效。全面实施旅游服务质量提升计划,将酒店服务纳入旅游服务质量监管体系,全面提升酒店行业服务质量。围绕信用承诺、诚信教育、失信惩戒、信用修复等工作,构建事前、事中、事后全监管环节的新型监管机制。坚持以标准实施促进管理提升,通过标准引领行业提质增效。

  感谢您对本市旅游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3年5月12日

  联系人姓名:牛弘欢                   联系电话: 23118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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