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导游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务报酬问题

2020-07-29 16:20 来源: 上海市文旅局

  留言时间:2020年7月25日

  来信内容:我是湖北武汉的一名导游人员,于2019年6月-7月给上海锦江HRG接待会议团队,并帮其垫付团款,在团队顺利结束并且没有任何投诉的情况下,旅行社操作人却以各种理由拖欠我的带团补贴及垫付团款达一年之久,作为锦江集团旗下的知名合资旅游企业,没有为旅游同行们树立好的标杆,却做出这种行为,实在太恶劣了! 我们导游人员本就以带团补助为主要收入,多次追讨无果,对于这种恶意拖欠的行为,只能请求上级主管部门给予帮助,责成该旅行社及时支付我所有应付费用,非常感谢!

  答复时间:2020年7月27日

  答复单位: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

  答复内容:您好!导游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务报酬问题,不属于文化和旅游局的管理范围。请向劳动仲裁部门投诉。特此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