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不忘初心,为人民歌唱——庆祝中国共产党建立100周年全国群众歌曲创作征集评选活动”上海地区选拔活动

2021-01-04 15:58 来源: 上海市文旅局

沪文旅发【2020】235号


各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建立100周年。上海是中国共产党的诞生地。为了讴歌中国共产党100年的光辉历程和伟大成就,表达广大党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理想信念和坚定决心,抒发人民群众对中国共产党和在党的领导下美好生活的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文化和旅游部全国公共文化发展中心将联合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于2020年12月至2021年7月举办“不忘初心,为人民歌唱——庆祝中国共产党建立100周年全国群众歌曲创作征集活动”。将于2021年3月举办上海地区选拔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一)指导单位

  文化和旅游部公共服务司

  (二)主办单位

  文化和旅游部全国公共文化发展中心

  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

  (三)承办单位

  上海市群众艺术馆

  上海市杨浦区文化和旅游局

  (四)支持单位

  国家公共文化云

  央视频

  上海音乐家协会

  上海人民广播电台经典947频率

  上海音乐学院出版社

  文化上海云

  本次活动办公室设在上海市群众艺术馆创作部。

  二、活动安排

  上海地区作品征集阶段:2020年12月至2021年2月

  三、参选对象

  (一)作品的创作者、表演者为群众文化工作者及业余文艺爱好者。专业文艺院团演员(包括有《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的各类民营文艺院团演员)以及艺术专业院校在校师生(包括大中专院校所属的艺术学院、音乐学院、艺术系、艺术学科在校师生)不得参选。辅导人员身份不限。

  (二)作品的创作时间为2017年以来,未曾参加全国各类音乐比赛的原创(包括歌词)作品。

  四、参选要求

  (一)参选条件

  1、独唱、重唱(包括组合、小组唱、阿卡贝拉、小合唱)长度不超过6分钟,参演人数不超过16人(含伴奏)。

  2、合唱(包括混声合唱、男声合唱、女声合唱、童声合唱、无伴奏合唱)长度不超过8分钟,参赛人数不超过45人(含指挥、伴奏)。

  (二)报送条件

  1、由各区文化和旅游局按照本次活动的通知要求负责报送工作,形式不限,每个区不超过10首(浦东新区20首),社会主体和个人通过所属区统一报送。

  2、参加本次活动的作者(含作词、作曲)要求实名制报送,不接受笔名,每位作者最多不超过2首。

  3、所有参评作品必需签署《著作权承诺函》(见附件2),和“作品出版授权书”(见附件3),大力倡导作品创新,杜绝剽窃抄袭,有出现版权纠纷或侵权行为,一切责任由作者和选送单位自负。

  4、已获群星奖的作品以及在“五个一工程”奖、中国戏剧奖、中国音乐金钟奖中已获奖的作品不再参评。

  (三)作品要求

  1、作品要紧扣建党百年历程,讴歌党带领人民进行的伟大斗争、伟大创造,反映党的伟大精神的历史轨迹和现实力量,生动讲好建党百年辉煌历程中的奋斗故事。

  2、作品要主题鲜明,内涵丰富质朴,富有艺术表现力和感染力。

  3、作品要突出群众歌曲特点,注重时代性、艺术性和观赏性相结合,短小精悍,易于传唱,便于推广。

  4、作品要研究挖掘当地民歌、戏曲音乐及民间音乐的精髓,反映现实生活,突出地域特色,彰显人民情怀。

  五、评选办法

  (一)上海地区选拔活动

  2021年3月组织专家评委通过听录音、看乐谱、集体评议、个人打分的方式进行,选出20首上海地区入围作品。

  (二)全国地区选拔活动

  1、初评

  2021年4月组织专家评委通过听录音、看乐谱、集体评议、个人打分的方式进行,选出100首入围作品。出版《“不忘初心,为人民歌唱—庆祝中国共产党建立100周年全国群众歌曲创作征集评选活动”优秀作品集》。

  2、复评

  2021年5月组织专家评委通过听录音、看乐谱、集体评议、个人打分的方式进行,选出40首作品入选终评,其中独唱、重唱共20首,合唱作品20首。同时,在国家文化云、央视频、文化上海云、上海人民广播电台经典947音乐频道进行系列展播活动和宣传推广。

  3、终评

  2021年6月下旬在上海举办现场终评活动,拟定两场,分独唱、重唱专场和合唱专场进行现场展示。选出20首“最佳作品”和20首“优秀作品”。

  4、主题展演活动

  2021年6月底7月初举行“不忘初心,为人民歌唱——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全国群众歌曲创作征集活动优秀作品主题展演”。

  六、报送要求

  (一)报送时间

  2021年2月28日报送完毕,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送地点

  上海市群众艺术馆创作部(古宜路125号,联系人:盛菲,邮箱:jd100zn@126.com,电话:021-54891751)。

  (三)报送材料

  1、“作品报送表”由演出单位填写(每项必填),报送单位盖章(见附件1)。

  2、作品的录音小样(音频文件)和乐谱(合唱作品需带钢琴伴奏的五线谱)电子版。

  3“著作权承诺函”由演出单位填写盖章(见附件2)。

  4、“作品出版授权书” (见附件3)

  (四)报送方式

  1.表格请登陆上海市群众艺术馆网站www.shqyg.com下载。

  2.表格加盖报送单位、演出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形式报送。

  3.《作品报送表》的电子文本和作品的录音小样(音频文件)、乐谱(合唱作品需带钢琴伴奏的五线谱“PDF”格式)电子版,其它以WORD格式发至上海市群艺馆创作部邮箱。

  特此通知。

  附件:

  1、《不忘初心,为人民歌唱—庆祝中国共产党建立100周年全国群众歌曲创作征集评选活动作品报送表》

  2、《不忘初心,为人民歌唱—庆祝中国共产党建立100周年全国群众歌曲创作征集评选活动著作权承诺函》

  3、《不忘初心,为人民歌唱—庆祝中国共产党建立100周年全国群众歌曲创作征集评选活动作品出版授权书》

  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0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