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发展项目库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0-12-15 15:19
来源: 上海市文旅局
上海广播电视台、本市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领域相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项目支撑作用,培育扶持符合行业高质量创新性发展方向的重点产业发展项目,总局于2019年印发了《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建立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发展项目库的通知》(广电发[2019]60号),建立国家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发展项目库,每年遴选一批重点产业发展项目入库。现将开展第二批国家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发展项目库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总体要求
各单位要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对文化强国建设的重大战略部署,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南马栏山视频文创产业园考察调研时的重要指示精神,顺应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发展趋势,以推动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高质量创新性发展为目标,围绕广电发〔2019〕60号文件所列的5类重点申报方向,科学谋划、精心申报具有较强示范带动作用、较大市场潜力和较好发展前景的产业发展项目,特别是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在数字文化、在线消费、智慧管理等方面涌现出的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
各单位要仔细对照《第二批国家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发展项目库申报指南》(附件)所提的申报项目、申报单位、申报程序、申报材料等相关要求和规范,精心组织项目申报和开展审核工作。项目申报单位要对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确保材料齐全、客观、真实。
二、 申报程序
本次申报实行网络申报和纸质申报并行,各单位申报时间为即日起至12月31日。请各单位在申报期内登陆网址:xm.pingshen.nrta.gov.cn进行线上申报,并将通过系统生成的纸质材料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后,于12月31日下班前报送我局。
三、 工作要求
各单位应高度重视国家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发展项目库申报和管理工作,进一步强化项目主体责任,加强对申报项目的审核把关,项目申报入库后要进一步切实推动项目实施和执行,确保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
特此通知。
附件:第二批国家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发展项目库申报指南
上海市广播电视局
2020年12月08日
联系人:
1、高新技术创新开发与应用推广类:
信息科技处(殷炯23118115)
2、精品内容制作能力与衍生开发项目类:
广播电视与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处(朱静怡 23118233)
电视剧处(唐丹妮23118238)
3、智慧广电生态体系建设与网络融合类:
信息科技处(殷炯23118115)
4、海外传播“走出去”拓展推广类及其他类别:
广播电视与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处(朱静怡 23118233)
申报材料邮寄地址:上海市大沽路100号上海市广播电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