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国庆节、中秋节文化和旅游有关工作的通知

2020-09-25 16:56 来源: 上海市文旅局

沪文旅发〔2020〕221号


各区文化旅游管理部门,局属各单位和各行业协会:
  2020年国庆节、中秋节假期将至,本市文化和旅游场馆景区将迎来客流高峰。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重要指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根据文化旅游部、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安全有序开放,营造安心、放心、欢乐、和谐的市场环境,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仍在全球蔓延,秋冬季是气候的变动期、多病症的并发期,今后一段时期零星散发病例和局部暴发疫情的风险仍然存在,必须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
  要慎终如始、再接再厉,全面做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坚持常态化精准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有机结合,绝不能让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前功尽弃。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认真总结今年“五一”“端午”假日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经验做法,毫不松懈抓紧抓实抓细文化和旅游系统行业疫情防控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强行业监管和引领,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宣传活动,坚决遏制在文化和旅游活动中的餐饮浪费现象。要准确把握今年国庆节、中秋节假日规律特点,发挥假日工作机制作用,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手段,丰富弹性供给,优化公共服务,强化市场监管,营造良好氛围,推动和加快旅游业复工复产复业。
  二、完善防控机制,落实防控措施
  要坚持科学防控、依法防控、精准防控、动态防控,健全联防联控机制,落实分区分级防控,强化“闭环”、完善预案。
  一是要关口前移,督促文化和旅游经营主体强化员工的疫情防控培训,严格上岗工作规范,加强人员健康监测和管理,做好场所通风换气和清洁消毒、人流控制等工作,落实“验码、测温、规范佩戴口罩”等措施。二是要认真落实好文旅部印发的《旅游景区恢复开放疫情防控措施指南( 2020年9月修订版)》《剧院等演出场所恢复开放疫情防控措施指南(第四版)》《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恢复开放疫情防控措施指南(第三版)》《娱乐场所恢复开放疫情防控措施指南(第三版)》有关要求。三是要督导旅行社和在线旅游企业严格落实交通、住宿、餐饮、游览和购物场所等疫情防控要求,将疫情防控和安全措施贯穿游客招徕、组织、接待各环节,实现疫情防控和安全管理全覆盖、无死角。按照“一团一报”制度,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填报假日旅游团队信息,上传电子合同。四是要督促星级饭店严格落实卫生防疫要求,开展定时消杀,实行客房日用品“一客一换一消毒”,落实好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与卫生健康等部门沟通联动,及时处置异常情况。
  三、狠抓责任落实,严守安全底线
  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要求,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行业监管、企业主体责任,坚持问题、目标、效果“三个导向”,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
  一是要求旅行社和在线旅游企业对旅游产品、线路进行安全评估,选择合格供应商和正规交通运输企业,加强旅游包车管理。二是督促A级旅游景区按照有关部门要求,加强火源管控和可燃物清理,严格控制野外用火,做好防火工作;加强安全监测和巡查,设立明显的警示标牌;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A级旅游景区内索道、缆车、玻璃栈道、大型游乐设施等设备的安全检查,达不到安全要求的坚决停止运营和使用。三是督促星级饭店加强对消防设施、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燃气和电器设备等重点部位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四是强化食品安全工作,加强对消防设施、安全通道、电气设备等重点部位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五是各类文化、旅游节庆活动要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履行报批程序,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六是要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安全隐患排查,督促市场主体及时整改,整改后仍然达不到安全要求的要果断采取暂停运营、关闭等措施。七是要加强与宣传、公安、交通、卫健、应急、消防、气象等部门协调联动,做好交通拥堵、设备停运、灾害天气、火警火情、突发事件等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置工作。八是充分关注大型文化活动场所、热门旅游景点、重要展演馆所、临时搭建舞台等人员密集区域的实时监管,落实“限量、预约、错峰”要求,做好大客流监控与预警,严防拥挤、踩踏等安全事故。
  四、丰富产品供给,优化公共服务
  要认真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坚持需求导向,丰富特色文化和旅游产品供给,培育新型业态,创新消费模式,加快文化旅游提质升级。
  一是要延续上海旅游节溢出效应,持续组织健康、美食、购物、夜间、文博、会展、影视、艺术等八大主题旅游季,鼓励开展“学四史、守初心”“黄浦江游览”“建筑可阅读”“中秋民俗游”等文化体验游,倡导推出一批彰显“三大文化”、适应游客需求的旅游线路、网红景点、旅游演艺、沉浸式体验项目,支持开发具有上海地域特色的创意旅游商品。二是要促进全域旅游发展,提升黄浦江两岸“世界会客厅”、全域旅游示范区、国际旅游度假区、国家旅游度假区的服务品质和品牌影响力。三是聚焦“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传承优秀传统文化”“喜迎国庆”等主题,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组织“花好月圆、家国同梦”等公共文化内容配送,深入基层开展文艺演出、展览展示等特色活动。四是提升“智慧景区”服务水平,做好A级旅游景区客流疏导和服务,完善引导体系,优化设置游览线路和A级旅游景区指引标识。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深化旅游厕所革命,做好A级旅游景区垃圾分类处理,提升游客游览体验。五是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文化馆、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及各级公共服务咨询中心要认真做好场馆开放与服务,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同时,各区文化旅游主管部门及各单位要落实人民城市理念,切实做好假日文化和旅游咨询与投诉处置工作,充分展示上海文化和旅游行业的良好窗口形象。
  五、加大综合监管,维护市场秩序
  要坚持问题导向,加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依法查处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不合理低价游”等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健全综合监管机制,促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监管有效衔接。
  一是贯彻落实10月1日起施行的《在线旅游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维护在线旅游市场秩序。二是督促A级旅游景区、星级饭店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完善服务设施,强化规范管理,提升服务水平。三是加强网络表演、娱乐场所、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营业性演出活动、艺术品经营单位监管,重点查处提供含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内容的文化产品、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等行为。四是畅通“962020”旅游服务热线、“12318”文化市场举报电话,及时受理咨询投诉举报,及时处置违法违规线索,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营造良好市场秩序。
  六、制止餐饮浪费,推进文明旅游
  要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弘扬中华民族勤俭节约传统美德。一是引导A级旅游景区、星级饭店等加强自律,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励行节约、反对浪费,鼓励和支持旅游企业创新服务模式,推出小份菜,推广“分餐制”,使用公勺公筷。引导游客按需取餐,文明就餐,拒绝野味,剩菜打包,落实“光盘行动”,杜绝舌尖上的浪费。二是引导游客遵守旅游活动中的疫情防护要求、安全警示和文明旅游规定,讲究卫生、理性消费,树立文明、健康、绿色旅游新风尚。
  七、做好信息报送,强化应急值守
  要做好假日市场信息报送工作,及时掌握和总结假日市场运行情况,假日期间疫情防控以及市场监管、执法等工作情况。各单位领导干部要带班值班,离开上海必须提前请假。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严守纪律,在岗尽责。遇到突发性事故、事件,特别是集访、群访和安全问题等情况,要严格按规定时限和要求向本部门、本单位领导报告,并有效应对、妥善处理。
  请各区文化旅游管理部门、局属各单位于2020年9月25日前将国庆节、中秋节假日值班安排情况,分别报市文化旅游局重大办、局办公室备案(请各区文化旅游管理部门传真至63367021,联系人:丁小荣,23118137;请局属各单位传真至63290087,联系人:杨文恩,23115526)。同时,各区、行业及相关单位要按照本通知有关附件要求,于假日期间及时将相关信息报送至市文化旅游局重大办与业务部门。
  特此通知。

  附件:1.关于开展2020年国庆节、中秋节文化旅游假日市场统计和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2.关于做好2020年国庆期间群众文化活动工作的通知
    3.国庆节、中秋节本市文化旅游场所安全检查汇总表
    4.本市A级旅游景区及重点公共文化场所假日客流监测工作流程
    5.本市文化旅游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流程
    6.本市文化旅游重大网络舆情应急处置流程


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0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