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假期间,单位可以扣减工资吗?

2018-03-07 09:22 来源: 上海市文旅局

问:2007年冬天我请了公司的年休假去参加上海××旅行社组织的西藏7日游,但是这一周公司没有按照全薪发给我薪水。请问公司是否有权克扣我的劳动报酬?

刘律师:2007年国家出台了《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自2008年1月1日开始施行。《条例》规定,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这意味着职工的年休假是全薪假期。但是由于此规定是从2008年1月1日开始施行,因此,2008年以前年休假只是公司内部的福利,如果在公司的规章制度中对于年休假期间的假期工资有明确规定,那么可以根据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进行处理。但是2008年开始各用人单位就必须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来处理了。您是在2007年休假的,公司能够扣发您部分薪水,要看公司当时的规章制度是如何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