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人员强索“小费”,游客应如何处理?(酒店小费)

2020-09-01 06:20 来源: 上海市文旅局

问:我们跟团旅游,入住酒店后,遭到酒店工作人员强索“小费”,索要不成后遭到故意刁难和劣质服务,这种情况怎么办?
刘律师:“小费”通常是由客人自愿主动地付给服务人员正常费用以外的酬金。在我国给予服务人员“小费”的现象还不是很普遍。根据有关规定,旅游业从业人员应忠于职守,遵守职业道德,严禁利用职务工作之便强行索取不正当的收入。《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第十一条也规定:根据国家规定,饭店可以对客房、餐饮、洗衣、电话等服务项目加收服务费,但应当在房价表及有关服务价目单上注明。“小费”显然不属于可以加收的服务费。
        如遇到这样的情况,游客有权拒绝给付额外的服务费用,并可与酒店的负责人员进行交涉,也可向导游提出,由旅行社与酒店进行沟通。